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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州区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江州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崇左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一体化推进“法治江州、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现将江州区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情况及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
1.认真履行法治职责。江州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推进法治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区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每年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分析研究法治政府建设现状,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江州区全面开展并持续推进领导干部述法工作,述法主体覆盖率达到100%。
2.科学谋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江州区高度重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按照自治区、崇左市有关要求,依据《崇左市江州区法 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江州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责任分工方案》《江州区创建第 三批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县(区)工作方案》,对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责任部门等进行了明确细化。建立健全江州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各协调小组工作制度,各小组内定期召开本小组联络会议,制定印发了《江州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将7个重点工作25个具体工作明确协调安排至各乡镇(街道)、江州区直各有关单位,全力助推江州区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落地见效。
3.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严格落实“一张清单”管理模式,探索市场准入承诺即入制,简化 市场主体准营手续。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广西数字政 务一体化平台实现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助办”,落实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降低准入门槛。实现一网办理事项1069项,一门办理事项3336项,一次办理事项430项,跨省通办办理事项1147项。创新开启“政银合作”先河,实现市场主体开办多样化、便利化服务,2023年江州区通过银行网点办理登记1385件,排名全市第一。加强营商环境法治建设,印发《江州区政法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进一步健全企业诉求维权机制和涉企纠纷联动解决机制。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免费法律咨询等专项行动。民事涉企业纠纷案件当天立案率达100%,解决商业纠纷耗时缩短至89天(不含诉执流转)。
(二)不断完善依法行政机制,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保障
1.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2023年江州区制定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2份,均落实备案审查。定期开展行政规范性清理评估工作,根据《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和评估工作的通知》,对现行有效的32份规范性文件开展清理和评估工作。
2.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推进覆盖江州区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建立并落实多渠道、常态化的“法律顾问”制度。继续巩固“一乡镇(街道)一法律顾问”“ 一村(社区)法律顾 问”“党政机关公职律师”制度。2023年以来,政府法律顾问对招商引资、决策论证、合同审查、复议应诉案件等事务共出具190份法律意见,为推进江州区法治政府建设发挥积极作用。实施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组织江州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对江州区村(社区)法律明白人1720人全员培训。
3.坚持职权法定。根据自治区、崇左市关于推进地方各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调整工作的相关要求,对照《中共崇左市江州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崇左市江州区区乡两级权责清单规范化通用目录>的通知》,按照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其他行政权力的顺序和类别,对江州区39个领域2903项权责清单进行梳理,进一步明确政府各部门职责。
(三)严格行政制约和监督,规范法治政府建设措施
1.接受全面监督。依法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 2023年累计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3件,答复率达100%。支持政协 依照章程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等职能,累计办理 政协委员提案45件,办复率和委员满意率达100%。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2023年办理行政应诉一审案件32件,行政复议案件30件。发挥审计监督作用,2023年完成审计项目6项。
2.强化市场监管措施。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自“互联网+监管”平台运行以来,共接收自治区下派抽查任务101项2661户,发起部门联合抽查任务42项142户,并按时将抽查结果进行公示。构建“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信用环境,截至2023年底,江州区辖区内共有358家企业被列为失信企业,同时还积极引导各类企业开展“守合同、重信用”工作,目前已经有64家企业通过信用评定。
3.推进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活动,广西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使用率100%。对卫生健康、自然资源、城市管理等部门184份行政执法案卷开 展评查活动,案卷合格率100%、优秀率84%。强化自建房、城镇燃气、道路交通等重点领域安全风险整治,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安全、信访维稳形势总体稳定,自治区食品安全“两个责任”现场推进会、自治区新时代“枫桥经验”本地化探索现场观摩会在江州区召开,荣获建设平安广西活动先进县(区)、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等表彰。
(四)强化基层社会治理,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效能
1.深入推进一站式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建设。充分利用 “一网格一管理员、一村一警务助理、一村一法律顾问”,推广运用 矛盾纠纷“三二一”化解机制。江州区各级“一站式”社会矛盾纠纷 调处化解中心均已挂牌成立,2023年江州区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 388件,调解成功386件,调解协议经过司法确认9件,调解成功率达99.4%。
2. 创新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结合依法治理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充分利用各单位法治宣讲优势资源,聚焦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普法、以案释法工作。江州区各单位深入开展“法律六进” 活动180余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手册34000余份(册),发放围 裙、手提袋、纸杯等法治宣传品24000余个,解答群众咨询770余人 次,受教育群众16万余人次。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江州区卜花村、那隆社区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保安村被评为“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称号。
二、存在的问题
(一)少数单位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有待加强。少数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对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识不足,“关键少数”作用发挥不够彻底。
(二)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有待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执法水平、人员素质与工作要求有一定差距,导致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 中出现一些执行程序不够规范、认定事实以及证据把握不足、不能较 好履行法定职责等行为。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有待加强,受执法监督力量及方式的限制,执法监督效果不理想。
(三)法治营商环境需要进一步优化。部分行政执法单位“双随机、一公开”落实不到位,部分政府部门在监管方面存在监管盲区。
(四)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形式单一,群众参与度较低,没有形成双向的互动关系,影响力仍不足,利用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开展普法运用不够,法治宣传方式的创新有待加强。部分单位对“谁执法谁普法”认识不足。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健全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坚决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组织实施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强化法治建设的整体推进、协同发展。深化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落实法治建设年度报告制度、继续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工作报告制度。进一步落实党委中心组学法和政府常务会学法制度,推进学法长效机制建设,逐步提高执法人员和专业法律人员的配比,推动基层工作依法开展。加强党委政府法律顾问的日常管理,建立法律顾问常态化联系沟通机制,提高法律顾问服务水平和质量。
(二)持续提升政府依法行政的能力。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实施程序,推进科学民主决策。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行政执法体制和机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促进行政执法权公开透明运行。加强法制机构人员配备,充实法制机构人员力量,加大对法治队伍的培训力度,积极引进法律人才,确保法治建设向正规化迈进。
(三)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坚定不移深化营商环境改革,加快推广应用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支持线上线下同步,巩固扩大完善“一网通办、 一窗通取”,努力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最多跑一次”的目标。持续拓展“免证办”服务范围。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高监管的科学性和执法的公正性,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着力打造更加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四)创新普法形式。深化“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实践,立足区域实际,整合各级党校、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宣讲等资源,开展“八五”普法宣传,充分利用民俗文化节、重要节庆等 活动开展法治宣传,充分发挥新媒体的作用,打造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特色品牌。
中共崇左市江州区委员会 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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