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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情况
上半年,江州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22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58678万元的55%,同比增加1239万元,增长4.0%。收入结构情况如下:
(1)地方税收收入完成183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0%,同比减少2274万元,下降11.1%。其中:增值税72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6%,同比减少1347万元,下降15.7%;企业所得税34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5%,同比增加966万元,增长38.3%;个人所得税5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2%,同比减少81万元,下降13.7%;契税12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0%,同比减少130万元,下降9.2%;城市维护建设税14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8%,同比减少219万元,下降13.0%;耕地占用税114万元,年初无此项收入预算,同比减少2139万元,下降94.9%;其他税收42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8%,同比增加676万元,增长19.1%,其他税收中除土地增值税收入同比下降外,资源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环保税等均实现增收。
(2)非税收入完成139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8000万元的77.5%,同比增加3513万元,增长33.6%,其中:专项收入16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3%,同比减少215万元,下降11.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9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4%,同比减少442万元,下降32.6%;罚没收入34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6%,同比增加2881万元,增长506.3%;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78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4%,同比增加1225万元,增长18.4%。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上半年,江州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完成1340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213663万元的62.7%,同比增加4152万元,增长3.2%。主要支出科目执行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4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27738万元的77.5%,同比减少3945万元,下降15.5%;
(2)国防支出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80万元的100%,同比增加80万元;
(3)公共安全支出8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37万元的79.1%,同比减少394万元,下降32.5%;
(4)教育支出273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50365万元的54.2%,同比增加1249万元,增长4.8%;
(5)科学技术支出5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216万元的235.7%,同比增加443万元,增长671.2%;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513万元的61.9%,同比减少104万元,下降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39690万元的51.0%,同比增加562万元,增长2.9%;
(8)卫生健康支出75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6067万元的46.7%,同比减少2962万元,下降28.3%;
(9)节能环保支出14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830万元的79.5%,同比增加460万元,增加46.3%;
(10)城乡社区支出60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60万元的60.5%,同比减少2178万元,下降26.4%;
(11)农林水支出338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49013万元的69.0%,同比增加5563万元,增长19.7%;
(12)交通运输支出16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564万元的105.8%,同比增加243万元,增长17.2%;
(1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4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237万元的181.9%,同比减少17万元,下降3.8%;
(14)商务服务业等支出3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716万元的46.51%,同比减少158万元,下降32.18%;
(15)金融支出32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395万元的827.9%,同比增加2961万元,增长958.3%;
(1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0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988的101.4%,同比增加123万元,增长14.0%;
(17)住房保障支出26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5571万元的47.4%,同比减少912万元,下降25.7%;
(18)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551万元的18.2%,同比减少203万元,下降67.0%;
(1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7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580万元的122.6%,同比增加35万元,增长5.2%;
(20)债务付息支出36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3249万元的112.7%,同比增加3346万元,增长1076%;
(21)债务发行费用支出1万元,同比增加1万元;
(22)债务还本支出16275万元,同比增加15605万元,增长2329.1%。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江州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8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37963的4.8%,同比减少2195万元,下降54.5%,主要是上半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减少。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23892万元,同比增加12891万元,增长117.2%,主要支出科目执行情况如下:
(1)城乡社区支出162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22207万元的73.1%,同比增加14961万元,增长1169.7%;
(2)农林水支出9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2616万元的36.43%,同比增加759万元,增长391.24%;
(3)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23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8010万元的29.58%,同比减少6110万元,下降72.06%;
(4)债务付息支出43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3243万元的133.52%,同比增加4113万元,增长1895.39%。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江州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合计12943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9674万元,同比下降2.5%;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269万元,同比增长0.6%。江州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合计15173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0225万元,同比增长5%,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4948万元,同比增长12.9%。收支相抵,截止6月底,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本年结余-2230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502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江州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5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2000万元的54.2%,同比增加45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5398万元,同比增加4133万元,增长326.8%。
(五)政府债务情况
上半年,江州区政府债务238317.99万元,当期新增一般债券8054.66万元、再融资一般债券14600万元、再融资专项债券2500万元;当期减少一般债券16275万元。截至6月底,江州区政府债务247197.65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34325.77万元,专项债务112871.87万元。
新增一般债券资金8054.66万元,分别用于江州区水利项目12万元、广西左江治旱黑水河现代化灌区工程3000万元、江州区水利项目59万元、小型水库安全运行705万元、崇左市托育服务综合指导中心项目200万元、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服务能力建设67.6万元、2024年江州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33万元、2025年江州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015万元、崇左市江州区2024年粮食生产激励建设项目84万元、中泰崇左产业园国际产能合作基地项目500万元、崇左市江州区2024年棚户区(城市危旧房改造)项目26.4万元、崇左市江州区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项目33.66万元、崇左市江州区农村公办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项目89万元、崇左市市本级普通高中建设发展项目696万元、崇左市江州区普通高中建设发展项目1334万元。
再融资专项债券2500万元,用于偿还201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八期)。
截至2024年6月底,政府债务付息支出3830.99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付息1951.79万元,专项债务付息1879.20万元。政府债务发行费用支出15.53万元。
(六)“三公两费”及一般性支出情况
江州区始终坚持“以收定支,量入为出”和勤俭节约的理念,进一步核减会议、接待、培训等公用经费以及可暂缓实施或不再开支的项目支出,为保民生、补短板、扩内需腾出财力。截至6月末,“三公两费”已安排支出439万元,同比减少123万元,同比下降21.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同比减少0.6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28万元,同比增加2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6万元,同比减少54万元,同比下降36.0%;公务接待费49万元,同比减少24万元,同比下降33.1%;会议费74万元,同比增加4万元,同比增长5.5%,主要原因是支付历年基层党代会和村级会议经费;培训费193万元,同比减少76万元。本级财力安排的一般性支出8645万元,同比减少3095万元,同比下降26.4%,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支出减少。
二、上半年落实人大有关决议决定的情况
江州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始终坚持“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的原则统筹和使用财政资金,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持续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优化支出结构。
(一)坚持增收节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加强收入征管。加大对重点税源跟踪服务力度,密切关注制糖业、水泥制造等重点行业税收情况,上半年五家制糖企业所得税同比增收4432万元。同时千方百计挖掘增收潜力,加大对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非税收入的征收力度,上半年实现非税收入13956万元,其中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7874万元。二是积极争资促发展。坚持把向上争取资金作为提升财政保障能力的重要措施,紧紧围绕政府债券、国债资金、重大专项等重点资金,会同各部门精心组织谋划,加大向上汇报衔接力度,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64017万元、新增一般债券资金8054.66万元、国债资金7712万元、中央预算内基建投资资金800万元,为江州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财政保障。三是优化支出结构。牢固树立政府过紧日子思想,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亟需非刚性支出,上半年“三公两费”同比下降21.9%,本级财力安排的一般性支出同比下降26.4%。
(二)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助推经济回升向好
积极抓好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撬动作用,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保障能力,加大金融助企纾困政策力度。一是用好用足“桂惠贷”政策,助企纾困发展。拨付“桂惠贷”贴息资金3269万元,撬动金融机构共投放“桂惠贷”1077笔,放款金额28.06亿元,直接降低各类市场主体融资成本3293.87万元,推动惠企政策直达实体经济。二是做好政府性融资担保工作,新增担保户数89户,担保金额1.3亿元,重点支持“三农”小微主体,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三是累计筹集“千企技改”扶持资金、提速增效攻坚行动奖补资金等工业振兴资金961.40万元。四是加大国家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发放国家创业担保贷款28笔,贷款金额770万元。
(三)聚焦重点和民生领域,努力增进民生福祉
发挥财政普惠性、兜底性作用,确保民生力度不减,上半年财政民生领域支出达103572万元,同比增长2.1%,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7.3%。 教育支出方面,累计投入教育支出27308万元,同比增长4.8%,其中:筹集9466万元用于新建的义务教育第九小学和第五中学建设,发放学生各类生活补助1979万元,持续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社会保障方面,累计发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补助3827万元、城乡医疗救助资金770万元、基本公共卫生补助资金1292万元、就业补助资金44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补助3590万元,加大社会保障财政投入力度等。住房保障方面,争取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中央财政及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158.03万元,补助涉及4个城镇老旧小区、32套城市危旧房。
(四)落实惠民惠农政策,助力乡村振兴
加快各项惠农补贴审核发放工作,助力乡村振兴。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11951万元,共补贴耕地面积139.58万亩,惠及农户70757户,支持耕地数量不减,质量不降低,有效防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遏制耕地撂荒,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拨付糖料蔗健康脱毒种苗3253万元,激励蔗农使用优良品种,提高良种新植率,促进蔗农增产增收,牢牢端稳“糖罐子”。累计投入垃圾收集处理经费1392万元、污水处理补贴209万元、农村集镇保洁员工资347万元等,加大了对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筹集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共计11673万元,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衔接乡村振兴工作提供坚实的财政保障。筹集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资金1145万元、“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资金1500万元,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供了财力保障。
三、下半年工作思路和主要措施
面对预算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下半年,财政部门将按照江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切实加强支出管理,全力推进财政改革,确保各项工作目标顺利实现。
(一)加大力度开源节流,夯实财政可持续发展基础
一是积极研判财政运行新变化,抓紧抓实财政收支工作,依法依规持续扩大收入规模、优化收入结构,切实保障财政保障能力。加强与税务部门的协同合作,支持税务部门提升税收征管质效,抓好非税收入、土地出让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征收工作。二是加强财源建设做大税收基础。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和资金的激励引导作用,做强主导产业、集中财力支持优势产业发展,牢固树立财源意识。三是做好节支节流和资金资产盘活。继续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持续压减一般性支出,优化支出结构。进一步挖掘增收潜力,盘活国有资产资源,通过闲置资产出售变现等方式增加非税收入。
(二)突出重点保障,推动民生事业加快发展
落实强农惠民补贴政策,严格履行涉农补贴工作纪律,加大财政支农力度,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发展,积极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加大社会保障力度,加大社会救济救助和社会保险投入,积极支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支持教育优先发展,持续落实教育投入的“两个只增不减”的要求,集中财力支持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持续提升人民生活品质。
(三)加强风险防控,着力守住财政安全底线
一是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中的优先地位。加强库款管理,做好重要节点库款调度工作,切实保障“三保”支出需求。二是守住债务风险底线,稳妥有序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多渠道筹措资金偿还隐性债务,避免新增隐性债务,积极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三是强化财会监督。开展重大项目资金跟踪问效和财政绩效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经费开支标准,严禁无预算、超预算支出,严控预算追加行为;充分发挥财政监督在维护财经秩序,严肃财经纪律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强化廉政风险排查,对发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有效发挥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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