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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面对土地收入持续下滑、刚性支出持续增多的复杂形势,江州区人民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出的一揽子增量政策,统筹力量、集中资源,保民生谋重点主动作为,持续优化支出结构,兼顾稳增长和防风险,多措并举,扎实推进财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实现经济发展总体平稳。全年江州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4432万元,完成预算调整的101.3%,同比增长16.4%,为服务江州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顺利完成江州区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江州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443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同)增长16.4%(其中:税收收入35072万元、下降5.3%;非税收入29360万元、增长60.3%),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11279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8222万元、调入资金1150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31751万元,收入总计337184万元。


江州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8784万元、增长18%,加上上解上级支出28231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1661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32万元,支出总计329508万元。

收支相抵,年终结余7676万元。
2.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基层“三保”保障情况。2024年江州区严格按照财政部的保障范围和标准严格落实“三保”支出责任,“三保”动态调整预算数129271万元,执行数118243万元,执行率91.47%(部分支出据实结转到2025年执行)。通过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和加强库款监测等举措,兜牢“三保”底线,保障基层财政的平稳运行。
(2)“三公两费”经费执行情况。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江州区“三公两费”支出97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压减53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81万元,会议费支出93万元,培训费支出391万元。
(3)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情况。江州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调整数为63600万元,实际完成64432万元,超收832万元,超收收入全部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4)总预备费执行情况。江州区总预备费年初预算安排2200万元,本年度无突发应急事件发生,预备费全部调整用于“三保”等刚性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江州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6780万元、增长95%,加上转移性收入4165万元,上年结余2771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54227万元,收入总计102882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6980万元、增长68.8%,加上调出资金10500万元,政府性基金上解支出137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7794万元,支出总计86644万元。
收支相抵,政府性基金年终结余16238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江州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500万元、增长225%(主要是国有参股企业缴入的利润分红收入),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1万元,上年结余收入538万元,收入总计7049万元。
江州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401万元、增长168.2%,加上调出资金1000万元,支出总计6401万元。
收支相抵,年终结余648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江州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本年收入35141万元、增长19.1%(主要是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财政补贴收入增加),支出31809万元、增长6.9%。收支相抵,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本年结余3331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0582万元。
(五)预算调整情况
经江州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查和批准,对江州区预算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增加56416万元、调增21.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4922万元、一般债券收入增加14082万元、政府外贷收入增加13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增加52562万元、上年结余收入增加13212万元、调入资金减少28500万元。相应增加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56416万元,主要用于偿还存量债务以及教育、卫生健康、社会保障、农业、铁路等民生和重大项目建设。
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增加24266万元、调增35.2%。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减少22914万元、专项债券收入增加4387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增加3128万元、上年结余收入增加173万元。相应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24266万元,主要用于偿还存量债务以及产业园区等重大项目建设。
社保基金预算调整情况: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本年收入增加1693万元,调增5.1%。相应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增加761万元,收支相抵,增加本年结余932万元,减少滚存结余2881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减少5489万元,调减43.8%。相应增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394万元,主要增加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3225万元、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7万元,减少调出资金9000万元,收支相抵增加本年结余117万元。
(六)政府债务举措、安排使用和偿还情况
1.限额及余额情况。2024年初江州区政府债务余额238318万元,当年新增债务85732万元、减少债务21359万元,期末债务余额302691万元。政府债务余额均控制在政府债务限额以内。
2.新增债务使用情况。
(1)一般债务。新增一般债务31614万元,分别是新增一般债券10985万元、金融领域化债资金3098万元、再融资债券14600万元、国际金融组织借款2931万元。
(2)专项债务。新增专项债务54118万元,分别是其他自平衡专项债券11500万元、其他专项债券40091万元、再融资专项债券还本2500万元。
(3)地方政府向国际金融组织借款。新增地方政府向国际金融组织借款2931万元,主要用于崇左中越边境经济合作区示范项目(一期)建设。
3.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情况。
2024年,江州区地方政府债务还本39455万元,其中: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16275万元、地方政府向国际金融组织借款还本2288万元、地方政府其他一般债务还本3098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17794万元。
2024年,江州区地方政府债务付息9171万元,其中: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付息3592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付息3005万元、地方政府向国际金融组织借款付息2574万元。
(七)中央增发国债和超长期特别国债下达使用情况
抢抓增发国债机遇,积极争取中央增发国债资金7877万元,用于排水防涝及地质灾害综合防治等民生项目,资金纳入财政直达专户管理,年末执行数7177万元,执行率91.1%。通过压实各方责任,有效推进项目建设实施,充分发挥国债资金效益,持续发力改善民生。
以上报告的2024年预算执行数均为快报数,具体执行情况见预算执行草案,最终执行结果以决算数据为准。
(八)落实人大有关决议和预算执行成效
一年来,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各项重大决策部署,以及江州区人大预算决议和审议意见要求,发挥财政政策逆周期调节作用,深化预算管理改革,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为江州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
1.统筹安排存量政策和新增政策,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
以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和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加快把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切实增强区域经济活力。夯实税源盘活资产。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支持传统市场主体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巩固提升存量财源,主体税种中,增值税收入同比增长4.3%;企业所得税收入同比增长16.8%。坚持挖潜增收,实现盘活国有资源收入14569万元,缓解财政收支矛盾。减税降费激发市场活力。江州区(含市本级)在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的主要政策上减税降费及退税共计1.28亿元,有力有效支持市场主体发展。降本增效促进工业振兴。安排工业提质提速增效攻坚行动奖补资金208万元,支持阶段性降低工业企业用电成本。加力政策支持扩大有效需求。核销家电以旧换新补贴金额83万元,拉动消费金额586万元,活跃市场消费。财金联动强化金融支持。“桂惠贷”、政策性担保贷款等投放力度不减,统筹安排贴息资金3711万元,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2.持续优化支出结构,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
围绕中央和自治区重大战略任务,统筹财政资源配置,加大对重点领域的资金投向,加快新质生产力发展。支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示范区。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将民族团结进步融入财政工作。统筹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资金71万元,争取少数民族发展转移支付资金985万元,支持民族特色村寨保护,发展壮大民族文化产业,强化民族凝聚力。支持经济产业园区体系建设。积极争取产业园区专项债券资金11500万元、县域特色产业培育专项资金2900万元等,不断夯实产业发展基础。支持重点基础设施配套完善。安排2500万元项目前期经费,全力支持重大项目建设。积极争取增发国债资金7877万元、中央基建预算内投资资金3100万元、新增一般债券资金10894万元,用于崇凭铁路、城镇排水、老旧小区改造、水利、医疗卫生、教育等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支持教育体系均衡发展。多渠道筹措资金6242万元,用于建设江州区第五初级中学和第九小学一期项目,持续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支持乡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大力推进“五好两宜”和美乡村和农村公益事业项目,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专栏1:加力落实存量和增量财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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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积极财政政策要适度加力、提质增效”。2024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强调“要加大财政货币政策逆周期调节力度,保证必要的财政支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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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力争取转移支付支持 |
2024年,累计争取转移支付201591万元,重点包括: ☆争取均衡性转移支付36986万元,同比增加6304万元。 ☆争取专项转移支付29562万元,同比增加4845万元。 ☆争取增发国债资金7877万元。 ☆争取中央基建预算内投资资金3100万元。 ☆争取新型城镇化暨本级基建投资领域专项资金29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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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政府支出规模 |
从支出总量上看,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8784万元,同比增加42558万元。其中民生支出占比保持在八成左右,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交通运输支出分别同比增长11.1%、26.4%、44.1%、24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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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扩大国内需求 |
☆核销家电以旧换新补贴金额83万元,拉动消费金额586万元,活跃市场消费。 ☆统筹大规模设备更新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72.8万元,支持落后低效设备进行替代升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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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助企帮扶政策落地见效 |
☆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超1.28亿元。 ☆2024年,江州区(含市本级)累计投放“桂惠贷”2179笔,放款金额56.42亿元,年加权平均贷款利率3.83%,直接降低市场主体融资成本7126.57万元,累计投放量排全市第1名。 ☆2024年,江州区共发放国家创业担保贷款104户,贷款余额3066万元,其中2024年新发放94户,金额2966万元,拨付贷款贴息资金15.27万元。 ☆统筹发行新增专项债券及再融资债券,用于支持偿还拖欠企业账款工作,提振企业信心。 |
3.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赋能绿色发展。
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协同推进美丽江州和生态文明建设。支持生态环境修复。统筹生态保护恢复资金197万元,提升自然保护地能力建设,提高现有资源利用率。支持推动污染防护治理。统筹增发国债资金7079万元,用于完善城镇供排水、污水管网处理设施配套,累计投入2261万元用于改善农村环境保护和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引导企业开展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推动产业升级提质节能。
4.坚持保民生谋福祉,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
统筹安排22.26亿元资金投入民生领域,民生支出占比常年保持在八成以上,民生保障力度不减。支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投入卫生健康发展资金超过6800万元,提升了江州区基层卫生服务水平。提升教育事业水平。教育支出47354万元,同比增长11.1%,促进教育事业稳步发展。稳固社会和保障事业。发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补助6385万元,覆盖城乡低保、城乡特困和孤儿等困难群众2.3万人,兜牢了困难群众生活底线;基础养老金完成调整并发放到位,惠及江州区企业、机关事业退休人员及城乡居民养老领取待遇人员6.056万人;多措并举落实就业补助资金1911万元,聚力稳就业、保民生。落实惠农补贴资金发放。累计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糖料蔗脱毒健康种苗等惠农补贴资金17592万元。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切实保障政法部门经费支出,加强社会治理能力建设,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专栏2:2024年部分民生补助政策提高标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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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提高标准 |
执行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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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
人均补助标准从每年89元提高到94元。 |
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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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补助 |
小学寄宿生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补助从每生每年1000元提高到1250元、初中寄宿生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补助从每生每年1250元提高到1500元;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执行生活补助继续按寄宿生生活补助国家基础标准的50%核定。 |
从2024年春季学期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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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 |
每人每年补助标准从640元提高到6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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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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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 |
最低标准从每人每月146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66元,65岁以上参保人员基础养老金从每人每月151元提高到171元。 |
从2024年7月1日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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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补贴 |
对江州区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50元养老服务补贴。 |
从2024年8月1日起执行。 |
稳妥有序化解债务风险。通过自筹、置换等方式妥善处理重点领域及融资平台存量债务风险,严控增量债务。累计偿还政府债务39455万元,其中:通过再融资债券偿还35195万元、自有财力偿还4260万元,支付债务利息9171万元。置换政府存量隐性债务40227万元,有效降低政府债务风险,推动解决拖欠企业账款等问题,促进经济回升向好发展。筑牢基层“三保”保障。认真贯彻过紧日子的要求,全年财政一般性支出同比下降16.7%,“三公”经费同比下降10.9%,“三保”保障支出累计11.82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42.4%,其中保工资6.74亿元,基层“三保”运行总体平稳,未发生“三保”支付风险及舆情事件。多渠道化解暂付款。财政部门通过盘活存量资金等多渠道化解暂付款,预算安排列支24154万元,收回存量资金消化暂付款6488万元,暂付款新增规模进一步收窄并逐年消化。
专栏3: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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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事项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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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债务还本付息 |
累计偿还政府债务39455万元,其中:通过再融资债券偿还35195万元、自有财力偿还4260万元;支付债务利息917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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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基层“三保”保障 |
全年“三保”保障支出累计11.82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42.4%,其中保工资6.74亿元,基层“三保”运行总体平稳,未发生“三保”支付风险及舆情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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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还政府拖欠企业账款 |
置换政府存量隐性债务40227万元,有效降低政府债务风险,推动解决拖欠企业账款等问题,促进经济回升向好发展。 |
总体来看,2024年江州区财政工作扎实推进,稳经济、重民生、振乡村、防风险、推改革、提效能,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社会平稳健康发展。这些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得益于江州区委的坚强领导及人大、政协的有效监督。但我们也清醒认识到,财政工作中的困难是复杂多变并长期存在:江州区可用财力增长缓慢,产业支撑力不足,可用财力紧缺与刚性支出需求增长之间的矛盾进一步凸显,而民生配套、债务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需求只增不减,兑付历年专款压力大,财政收支缺口逐年扩大;预算执行监控不到位,预算绩效编制不够规范,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较低,“过紧日子”思想有待提高。面对存在的问题与困难,我们将继续努力加以解决。
二、江州区2025年预算
(一)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深刻把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各项财政工作会议部署,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加强财源建设和财政资源统筹,推进预算编制方式改革,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和低效无效支出;深入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完善部门预算审核机制,着力提高年初预算细化率;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建立健全以绩效为导向的预算编审机制,不断提高预算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完善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以信息化手段驱动实现预算管理现代化,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准确性。
2025年,财政工作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强化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强财政科学管理,防范化解风险,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政策效能,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根据当前经济形势及江州区委、区人民政府对经济预期指标的分析研判和谋划,预计江州区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6%以上。
(二)一般公共预算
江州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68328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长6.0%(其中:税收收入40528万元、增长15.6%;非税收入27800万元、下降5.3%),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65296万元、调入资金27623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32万元、上年结余收入7676万元,收入总计269755万元。
江州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9078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长9.1%(主要是年初预算提前下达的上级补助资金较上年度增加),上解上级支出30205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472万元,支出总计269755万元,收支平衡。
其他需要报告事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9078万元中,安排116257万元用于保工资、保运转等基本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0863万元、商品与服务支出636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9030万元。其余122821万元重点用于保障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和农业等民生支出以及落实中央、自治区出台的各项增支政策和江州区委、区人民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安排“三公”经费预算669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609万元增加60万元,增长9.9%,主要是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20万元、公务接待费14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501万元。
2025年安排总预备费2400万元,主要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关于预备费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的规定来安排,用于应对当年预算执行中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及其他不可预见性开支。
(三)重点支出保障和主要项目安排情况
1.促消费扩投资,支持经济良性循环。
——支持提振消费投入。统筹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740万元,支持江州区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商贸流通发展。多渠道增加居民收入,保障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发放,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及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
——支持重点项目建设。统筹安排项目前期经费2000万元,安排旅游发展经费100万元。加大对经济产业园区、乡村振兴重点项目前期工作投入,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和文旅产业发展。
——支持对内对外开放合作。统筹招商经费70万元。深入开展全民招商、驻点招商、委托招商行动,推动项目见效。
2.完善现代化体系建设,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
——支持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统筹安排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2700万元,增强国有企业资本规模,为国有企业在关键产业和新兴领域的拓展提供有力支撑。安排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150万元,推动普惠性金融,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支持人才引进战略。统筹安排人才工作经费100万元,推进人才发展机制,吸引更多高层次人才留崇创业,为加快产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3.持续推进民生领域发展,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支持教育投入。统筹安排教育投入50594万元,用于推进教育事业发展,改善教育教学条件,其中本级安排各类教育补助配套资金601万元、生均公用经费490万元、教师素质提升经费350万元。
——支持社会保障和就业投入。统筹安排社会保障和就业投入43728万元,用于保障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发放,做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及低收入人群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其中本级安排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配套资金1017万元、困难群众补贴资金895万元。
——支持卫生健康投入。统筹安排卫生健康投入18362万元,用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建设,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其中本级安排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配套资金1277万元、困难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保资助参保个人缴费本级配套338万元、城乡医疗救助配套资金159万元。
——支持农业农村投入。统筹安排农林水支出61806万元,落实各项强农惠农补贴,推进农业农村发展,其中本级财政安排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资金3122万元。
4.以降碳减污扩绿为支撑,支持绿色转型发展。
——支持城乡社区投入。统筹安排城乡社区投入8830万元,其中本级安排4332万元用于城市管理维护和市容环境卫生保洁等支出。
——支撑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统筹安排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186万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5.兼顾发展与安全,推动社会治理提质增效。
——支持基层社会治理提升效能。统筹基层村(社区)组织运转经费1406万元,全面提升基层党建基础保障水平,助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支持政法领域深化改革。统筹安排政法专项经费,支持政法单位开展平安江州建设,夯实基层社会治理根基,提升群众安全感。安排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支持乡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有效提升政法部门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
——支持应急救灾体系建设。统筹安排826万元,全力做好应急救灾财力保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其中:安排应急管理专项资金47万元,用于安全监管及自然灾害救助领域;安排消防业务专项经费779万元,支持消防救灾能力提升。
——支持民族团结领域发展。统筹安排925万元,支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及民族语言推广应用工作。
——支持市场监管治理。统筹安排市场监管经费115万元,保障江州区市场监管部门监督抽检、执法办案、监管能力建设等相关支出,持续提升市场监管能力和水平。
——支持完善法律援助体系建设。统筹安排法律援助资金33万元,为困难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实现法律服务全覆盖,提升民众法律意识。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
江州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9127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长73.6%,加上转移性收入1189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6238万元(主要是结转专项债券资金到2025年使用),收入总计46554万元。
江州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3363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下降22.5%,加上政府性基金上解支出868万元,调出资金22323万元到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支出总计46554万元,收支相抵实现平衡。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江州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8000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长23.1%(主要是国有参股股利收入),加上中央补助收入11万元,上年结余收入648万元,收入总计8659万元。
江州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2711万元、比2024年初预算数增长13.0%(主要用于国有企业注册资本金支出2700万元),加上调出至一般公共预算资金5300万元,支出总计8011万元。
收支相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余648万元。
(六)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江州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本年收入合计36533万元、增长4.0%,支出安排33655万元、增长5.8%。收支相抵,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本年结余2877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3459万元。
(七)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情况
江州区2025年到期政府一般债券本金4572万元,计划通过申请再融资债券偿还4100万元,公共预算资金偿还472万元;无政府专项债务到期还本。应付政府债券利息8214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付息3389万元、专项债务付息4825万元,全部通过本级预算安排资金偿还。江州区政府债券到期本息预算已全额保障。
(八)预算草案前安排支出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预算年度开始后,在江州区人民代表大会批准本预算草案前,可安排下列支出:上年度结转支出;参照上年同期的预算支出数额安排必须支付的本年度部门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以及必须履行支付义务的支出;用于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的支出。根据上述规定,2025年1—5月已安排部分必须支出。
(九)政府采购预算审核情况
江州区对2025年部门预算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开展详细审核,共审核175个预算单位396条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合理性、准确性、完整性。
以上预算安排的具体情况详见预算草案。
三、完成2025年预算任务的主要措施
2025年继续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坚持依法理财、科学理财、为民理财,全力以赴完成全年财政工作目标任务。
(一)固本强基夯实税源,增强财政自给能力
持续抓好财源建设,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充分发挥政策和资金的激励引导作用。加强对糖业、水泥等重点税源企业的扶持力度,落实各项技改和工业振兴等补助资金,强化产业扶持与奖励、创新力度,支持企业优化整合产业链推动产业升级。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为企业减负松绑,激发企业内生动力,促进税收回补。加大基础设施投入,优化发展环境,吸引优质企业进驻产业转移,提升引入项目、企业的税收贡献度,增加财政增收基础。重点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挖掘税收增长点,促进经济循环健康发展。加强与税务部门的协同合作,支持税务部门提升税收征管质效,抓好非税收入、土地出让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征收工作。
(二)服务民生持续加力,补齐领域短板
聚焦地方的民生短板难题,持续加大民生领域资金投入力度,全力做好为民办实事项目资金要素保障,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发挥财政资金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的作用。强化社会保障力度,加大社会救济救助和社会保险投入,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措施。支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深化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提高防控救治能力。促进教育优先发展,持续落实教育投入的“两个只增不减”的要求,保障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支持乡村振兴战略,落实强农惠民补贴、政策性农业保险等工作,加强补贴资金管理,严格履行涉农补贴工作纪律,加大财政支农力度,确保补贴资金合规、安全、高效使用,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发展,充分发挥转移支付资金服务乡村振兴的重要作用。
(三)高效统筹降本增效,强化资金效益
紧盯中央、自治区政策导向和支持重点,提前做好项目谋划储备等前期工作,有序推进向上争取转移支付、专项资金和债券资金,为江州区重大项目建设拓宽资金渠道。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量入为出、有保有压、严控一般性支出,强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持续推进零基预算改革,严把预算支出关口,合规、高效使用财政资金,增强基层公共服务保障和集中财力办大事的能力。密切跟踪资金执行情况,加强财政支出强度和重点领域保障,加快转移支付资金和政府债券资金的使用,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发挥财政资金对稳增长的拉动作用。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增强实效,进一步深化改革、注重成本、提升质量,推动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由全面建成转向高质量建成。
(四)加强风险防控,着力守住安全底线
防范基层财政运行风险,树立统筹安全和发展的观念,巩固落实“三保”保障机制,严防“三保”风险。进一步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定期对政府债务风险情况进行评估分析,有序推进化债工作,确保债务风险不“爆雷”。通过追收回笼等各种有效措施,加快存量暂付款清理消化。全面加强财会监督,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各项财经法规和管理制度,规范收支行为,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
(五)筑牢基层“三保”保障,规范预算管理
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强化财政支出预算管理。严把预算支出关口,严控一般性支出,持续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紧盯财力执行和库款保障情况,坚持“三保”支出的优先顺序,全面落实“三保”支出保障责任,严格执行经批准的预算,统筹安排各项财政资金足额保障“三保”支出拨付,切实发挥“三保”在维护经济运行秩序和社会大局稳定中的“压舱石”作用。
(六)持续深化财政改革,提高财政治理效能
按照中央、自治区的政策部署,持续完善市级与江州区财政管理体制,深化住房建设领域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持续推进零基预算改革,统筹资金投向重点领域,建立重大资金项目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评价的绩效管理机制。严格管理工程招标造价评审,降低财政投资风险。组织单位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工作,逐步完善预算绩效评价机制,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参考因素,运用至次年预算编制,不断压实各部门的主体责任,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走深走实。组织开展财会监督检查及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充分发挥财政监督在维护财经秩序、严肃财经纪律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2025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收官之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决落实江州区委、区人民政府各项决策部署,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提前谋划做好财政工作,综合施策、攻坚克难,统一思想,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奋力谱写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江州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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