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增强经济发达镇新和镇的财政保障能力,进一步理顺江州区与新和镇(崇左市江州区经济开发区、崇左华侨经济管理区)财政分配关系,推动建立江州区和新和镇(崇左市江州区经济开发区、崇左华侨经济管理区)两级财政管理体制,充分调动新和镇(崇左市江州区经济开发区、崇左华侨经济管理区)生财、聚财、理财的积极性,促进镇域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结合江州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政策依据
《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桂办发〔2018〕29号)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经济发达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桂财预〔2019〕203号)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经济发达镇财政职能建设。
(二)建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分配关系。
(四)加强新和镇财政机构队伍建设。
(五)进一步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推进经济发达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既是深化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城镇化进程、实现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的迫切需要。新和镇党委作为改革实施主体,要充分发挥乡镇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作用,确保各项改革措施得到坚决贯彻落实,确保新和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任务完成,并顺利通过自治区的评估考核和验收。
(二)坚持统筹协调,稳步推进。各单位各部门要打破部门间壁垒,通力协作,有效推动相关政策和改革举措形成合力,产生积极叠加效应,进一步凝聚改革共识,共同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
(三)加强工作督导,压实责任。建立完善目标任务督导考核机制,强化督查问责,对改革工作任务推进不力、落实不到位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约谈和问责处理,确保改革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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