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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市江州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2024-07-22 11:05     来源:江州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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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健康广西建设的决定〉及〈健康广西2030规划〉的通知》(桂发〔2017〕1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17-2025)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166号)、《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桂卫疾控发〔2018〕22号)、《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确定新一轮自治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培育对象的通知》(桂卫办发〔2023〕53号)精神,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经研究,决定在江州区开展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活动,制定本实施方案。

通过建立和完善政府领导、部门协作、动员社会、全民参与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机制,采取切实可行防控策略和措施,慢性病是能有效预防和控制的。

二、总体目标

通过一年示范区创建工作,逐步完善江州区慢性病综合防控体系建设,达到自治区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标准,并于2024年12月接受自治区级评估。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7月

成立崇左市江州区创建自治区级慢性病防控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制定创建示范区工作方案,动员部署各项工作任务。

(二)实施建设阶段:2024年8月至10月

各有关职能部门、各乡镇、街道办按职责分工,落实《崇左市江州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指标、职责分工及考核表》任务,江州区创建自治区级慢性病防控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各职能部门、各乡镇街道开展指导和督查工作。

(三)自查迎检阶段:2024年11月至12月

接受省自治区级、市级专家的检查验收。

四、出台意义

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强化政府责任,创造和维护健康的社会环境,培育适合我县的慢性病综合防控模式,整体提升本县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降低因慢性病造成的过早死亡,有效控制慢性病疾病负担增长,保护我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巩固“创卫”成果,推进“健康江州”建设,从而为“全民健康”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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