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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江州区进一步深化糖料蔗良种推广工作实施方案》(简称《方案》)的出台背景是什么?政策依据是什么?
答:2023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强调,“广西是我国蔗糖主产区,要把这一特色优势产业做强做大,为保障国家糖业安全、促进蔗农增收致富发挥更大作用。要积极培育和推广良种、提高机械化作业水平,建设好现代农业产业园。要探索建立更加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让广大农民共享农村改革和发展成果”。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糖业发展办公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进一步深化糖料蔗良种技术推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糖〔2024〕1号)文件精神;同时根据《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州区深入推进国有林场被侵占林地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江政办函〔2022〕2号)要求,为贯彻落实中央有关糖业发展的支持政策,进一步推广糖料蔗良种种植,稳定江州区糖料蔗种植面积,促进江州区糖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江州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方案》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江州区进一步深化糖料蔗良种推广工作实施方案》共分为三大部分: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内容。
第二部分是推广糖料蔗脱毒、健康种苗。包括任务目标、补贴对象、补贴标准、品种要求、种苗来源、补贴方式、实施步骤内容。
第三部分工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金保障、保障良种供应、发挥糖企作用、加强培训指导、强化宣传引导内容。
三、《方案》确定的总体目标是什么?
答:在江州区范围内,深化糖料蔗良种推广,实现新植蔗脱毒、健康种苗全覆盖。2023年按照《广西深化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工作实施方案》(桂糖〔2023〕18号)要求实施;2024-2025年力争完成自治区下达江州区70.06万亩(其中脱毒种苗15.75万亩、健康种苗54.31万亩)糖料蔗脱毒、健康种苗推广任务。以后原则上每三年根据自治区工作要求进行评估优化。
四、《方案》的任务目标、补贴对象、补贴标准、品种要求、种苗来源、补贴方式分别是什么?
答:(一)任务目标。2024-2025年江州区完成糖料蔗脱毒、健康种苗新植面积70.06万亩。其中,2024年脱毒种苗种植面积5.25万亩、健康种苗种植面积29.78万亩,2025年脱毒种苗种植面积10.5万亩、健康种苗种植面积24.53万亩。推广补贴面积以实际结算面积为准。
(二)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江州区辖区内糖料蔗种植主体,包括蔗农、合作社、种植企业、农场和其他实际种植者。
(三)补贴标准。1.对使用糖料蔗脱毒种苗的按新植面积补贴600元/亩。2.对使用糖料蔗健康种苗的按新植面积补贴330元/亩。同时,建立糖料蔗健康种苗补贴标准退坡机制,结合脱毒、健康种苗推广实际,逐步降低健康种苗补贴标准,拉开与脱毒种苗的补贴差,引导进一步扩大脱毒种苗应用覆盖面。
(四)品种要求。通过品种登记的甘蔗品种。
(五)种苗来源。1.脱毒种苗。(1)科研育种单位直接培育供应的组培苗。(2)具有生产经营资质的种茎加工厂利用甘蔗良种繁育推广基地按要求生产供应的种苗进行切段、消毒、包衣等处理后供应的脱毒种苗。2.健康种苗。(1)种植主体从上述脱毒种苗途径引种扩繁生产的健康种苗(夏秋植蔗可为全茎种,冬春植蔗应为半茎种或尾梢种)。(2)经设区市糖业主管部门认可的健康种苗。
(六)补贴方式。一是种植主体差价购种,补贴供种企业;二是种植主体全价购种,补贴种植主体;三是直接补贴自繁自种的种植主体。
五、《方案》具体如何实施?
答:(一)分解年度任务。2024年确保完成糖料蔗脱毒种苗种植5.25万亩、健康种苗29.78万亩;2025年确保完成糖料蔗脱毒种苗种植10.5万亩、健康种苗24.53万亩。《《2024-2025年江州区糖料蔗脱毒、健康种苗推广任务分解表》、《2024-2025年江州区各制糖企业糖料蔗脱毒、健康种苗推广任务分解表》同步印发。分解任务量为指导数,补贴面积以实际数为准。
(二)保障种苗供给。县糖料蔗健康种苗以蔗农自行留种为主,制糖企业与良种繁育基地合作供应为辅;糖料蔗脱毒种苗应以种茎加工厂提供种苗为主,加大糖料蔗良种繁育推广基地、种茎加工厂建设,及时落实脱毒种苗来源,各有关单位密切配合,保障良繁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和生产,确保种苗供应充足。
(三)组织种植验收及公示、备案。(1)4月底前由各乡镇(街道)、农(林)场组织制糖企业、种植主体完成脱毒、健康种苗的推广种植任务。(2)5月底前由制糖企业组织已经与本企业签订糖料蔗订单合同的种植主体,通过广西糖料蔗大数据服务平台填报验收申请表(包括蔗农姓名、联系电话、新植地块数及亩数等信息,并上传身份证、银行卡照片),完成新种植面积的验收申报工作。(3)6月底前由制糖企业组织验收人员(每组至少2人以上)及种植主体(蔗农或种植企业相关人员)现场对种植主体申报的新种植面积、品种进行验收,并采集验收人员、种植主体与验收地块照片及验收地块红线图上传验收系统后报送所在乡镇(街道)、农(林)场审核,所在乡镇(街道)、农(林)场根据广西糖料蔗大数据服务平台地块风险值判断该申请地块是否重叠,针对本榨季风险值大于30%的地块与制糖企业进行复核再上报,若发现存在地块重复丈量或弄虚作假等情形,停止当年度补贴发放。(4)7月底前由各乡镇(街道)、农(林)场对制糖企业上报的验收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同时向江州区林业局提交占用国有林场地块种植糖料蔗人员名单(包括姓名、身份证、占用国有林场地块种植糖料蔗面积红线图、地块坐标等)进行核对,林业局针对糖料蔗新植占用国有林场范围内地块,利用地块图斑介入审核并提出意见,出具相关文件依据取消占用林地种植糖料蔗种植主体的补贴申请,并提供取消补贴人员名单、地块及面积明细表。各乡镇(街道)、农(林)场完成审核后,按程序以屯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后,将公示照片上传验收系统,并将已核准的验收及公示相关纸质版材料加盖公章后报江州区糖业发展局汇总、备案。
(四)发放补贴资金。2023年8月底前,江州区糖业发展局审核各乡镇(街道)、农(林)场上报的验收及公示相关材料,并会同财政部门制订补贴发放方案,报江州区人民政府批准后,由江州区糖业发展局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要求,通过广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系统将补贴资金兑付给补贴对象。
(五)加强档案管理。充分利用大数据系统,建立健全验收电子版材料和补贴资金发放等原始凭证材料。建立和备份电子档案,各乡镇(街道)、农(林)场和江州区糖业发展局,各制糖企业分别留存一份完整的盖章验收表并将电子版材料刻录光盘存档。
(六)加强项目资金监管。江州区审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要对项目资金发放进行全程监督,确保专款专用、资金安全发放到位。
六、《方案》有什么具体工作措施?
答:(一)加强组织领导。江州区糖业发展局负责统筹推进糖料蔗良种推广工作,江州区财政局会同糖业发展局、农业农村局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研究起草江州区本级资金管理办法。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农(林)场作为糖料蔗良种推广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抓好工作落实。江州区糖业、农业农村、林业、财政、审计、督查等部门要加强工作监督指导。
(二)加大资金保障。糖料蔗脱毒、健康种苗推广补贴资金由中央与自治区按照7:3的比例承担,自治区负担资金部分由自治区本级财政和市县级财政共同负担,具体比例以自治区有关文件为准。补助资金采取“先预拨,后结算”方式,江州区财政局、糖业发展局要与市级有关部门做好资金补贴等相关业务对接工作,加快补助资金的预拨和结算,确保专项资金发挥效益。
(三)保障良种供应。江州区糖业发展局要结合江州区种苗需求实际,抓好甘蔗良种繁育推广基地和种茎加工厂布局建设。重点服务好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广西研究院、广西大学、广西益兴现代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崇左湘桂糖业有限公司孔香基地,进一步完善江州区甘蔗良种繁育体系和种茎加工厂建设,实现对糖料蔗脱毒种苗进行溯源管理。
(四)发挥糖企作用。鼓励制糖企业运用市场机制手段,积极参与江州区甘蔗良种繁育推广体系建设,大力引进种植公司开展良种繁育基地建设,抓住糖料蔗脱毒种苗发展势头,建立种茎加工厂,形成一批示范试点,提高江州区脱毒种苗供种能力。
(五)加强培训指导。糖业发展局要积极邀请广西泛糖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广西糖料蔗大数据服务培训,加强信息化统筹与指导,统一各制糖企业糖料蔗数据上传格式、具体要求及培训指导各乡镇(街道)、农(林)场审核新植糖料蔗地块数据。
(六)强化宣传引导。江州区融媒体中心、各乡镇(街道)、农(林)场和制糖企业通过“线上+线下”宣传方式向广大种植主体、基层干部、制糖企业农务人员等宣传开展糖料蔗良种技术推广工作的意义、成效、经验做法等,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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