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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崇左市市场监管局、江州区委、江州区政府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部署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9号)和《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0号)等有关要求,制定本计划。
一、检查对象
全江州区取得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企业和取得登记证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以下简称小作坊)。
二、检查方式
各乡镇(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局机关股室结合日常监管、专项工作、有因核查,组织对本辖区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小作坊实施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方式为日常监督检查、飞行检查、体系检查、随机检查和联合检查。
三、检查重点
(一)重点检查范围。肉制品、食用油、湿粉类食品、食品添加剂等产品风险高、影响区域广的食品生产企业;花生油、肉制品小作坊;监督抽检发现不合格产品的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较为突出的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单位;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生产加工单位;标签标识问题较多的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
(二)监督检查要点。食品生产加工单位监督检查要点为:食品生产者资质、生产环境条件、设备设施管理、进货查验(重点强化原料进货查验和使用记录检查)、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贮存及交付控制、不合格食品管理和食品召回、标签和说明书、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管理、信息记录和追溯、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委托生产等情况。强化食品添加剂使用的监督检查,将食品生产加工单位食品添加剂的采购管理和投料使用、产品检验和标签标识等列为重点检查内容,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标准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随机检查、异地检查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检查要点。
(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督促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按规定要求设立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制定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控清单。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有效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在线提交食品安全自查情况。督促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单位建立、实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对自查以及“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与问题进行整改。
四、检查要求
(一)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全覆盖监管。各乡镇(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对照食品生产企业风险等级(详见附件1)开展对应频次的日常监督检查(电子监管覆盖达100%)。风险等级A级的检查1次,B级的检查1-2次,C级的检查2-3次,D级的检查3-4次,多频次检查的要分季度进行检查。原则上11月前须完成年度食品生产企业的风险监管任务,2025年江州区食品生产企业检查台账见附件3。局机关股室及时汇总分析监督检查结果,查找突出问题,评估食品安全状况。
(二)食品小作坊质量提升全覆盖监管。各乡镇(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年度内对食品小作坊全覆盖监管,结合专项整治,深入治理花生油黄曲霉素B1超标、制售假劣肉制品、无证生产白酒等突出问题;着重加大对花生油、肉制品等高风险食品小作坊的监管力度,在全覆盖检查的基础上结合专项工作增加监管频次。原则上11月前须完成年度食品小作坊监管任务,食品小作坊监督检查计划详见附件2,2025年江州区食品小作坊检查台账见附件4。
(三)配合参与省、市组织的监督检查工作。依据市局制定的跨部门综合监管方案或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实施联合检查;结合市局部署,开展重点食品专项监督检查,重点组织对辖区内花生油小作坊实施检查,检查时可使用快检方法对花生油实施检测,督促花生油小作坊加强黄曲霉毒素B1 风险隐患防控。
(四)根据本辖区监管工作实际,对高风险食品生产单位、上级监管部门通报、抽检不合格的食品生产加工单位实施重点检查;依据跨部门综合监管要求,开展“综合查一次”监督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问题整改落实。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要求相关企业实施整改,重点对2批次及以上抽检不合格(问题)、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食品生产加工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与抽检,实现整改完成率100%。各乡镇(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要督促企业建立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制定率为100%;同时,督促企业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大对食品生产加工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质量安全管理人员的监督抽查考核力度,确保企业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二)提升智慧监管水平。强化监督检查信息化管理,对食品生产企业应统一使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建设的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系统实施监督检查,对小作坊应统一采用食品药品综合监管平台——广西食品小作坊监督检查系统实施监督检查,确保监管工作的精准高效。
(三)践行“四个最严”要求,规范涉企检查。要全面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贯穿涉企检查的始终,结合本地食品安全形势、企业特点与实际需求,灵活实施涉企检查,确保检查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同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大力推进精准检查,防止重复检查、多头检查,杜绝随意增加检查频次和内容的行为,切实做到“五个严禁”、“八个不得”,以实际行动降低企业负担,促进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
附件:1.2025年江州区食品生产企业监管计划表
2.2025年江州区食品小作坊监督检查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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