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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市江州区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

2024-03-20 17:07     来源:江州区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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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市江州区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

崇左市江州区自然资源局

202312


目录

前言

第一章现状与形势

一、地质灾害现状

二、地质灾害防治成效

三、十四五防治形势

第二章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规划目标

第三章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防治区

一、地质灾害易发区

二、地质灾害风险分区

二、地质灾害防治区

第四章主要任务

一、深化调查评价,全面掌握隐患和风险底数

二、精准监测预报,提高风险预警能力

三、提升防控能力,推动全民防灾

四、实施综合治理,减少重大隐患数量

五、推进科技创新,构建智慧防控格局

第五章资金估算、资金筹措

一、投资估算

二、资金筹措

第六章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夯实主体责任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三、强化制度保障

四、统筹资金投入

五、强化监督考核

六、加强宣传培训

附表1.江州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基本情况及防治规划表

2. 江州区地质灾害专业监测网建设规划一览表

3. 江州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点规划一览表

4. 江州区地质灾害气象预警管理一览表

5. 江州区地质灾害工程治理点规划一览表

6. 江州区地质灾害应急排险工程治理规划一览表

附件:编制说明(单独成册)


前言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二十大等历次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快构建江州区科学高效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有效减轻地质灾害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崇左市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江州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本规划。

本规划所指的地质灾害包括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危岩、不稳定斜坡和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规划基准年为2022年,规划期为2023-2025年,2023年为近期,2024至2025年为远期。


第一章 现状与形势

一、地质灾害现状

江州区位于崇左市的中部,居左江中上游,地处桂西南丘陵区,地形起伏大、地质构造复杂该区雨季长,季风暴雨、台风等灾害性天气频发,地质灾害发育,类型多样、规模小,特别是广大农村地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多面广,江州区以碳酸盐岩类岩石分布为主,经风化形成的残积、坡积或残-坡积的红黏土常具有膨胀性。

截至2022年,全面完成江州区1:5万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工作,全面完成江州区1:5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工作、突发性地质灾害调查、铁路沿线地质灾害隐患核查等成果资料,江州区多年来因地质灾害造成6人伤亡,直接经济损失504.7万元。

目前江州区登记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125处(其中滑坡30处、崩塌93处、岩溶地面塌陷2处),按险情等级划分:大型2处、中型33处、小型90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直接威胁对象类型有居民区(点)、办公楼、学校、公路、农田和水库等,威胁人口约2227人、财产约9079元(详见表1)。根据江州区1:5万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和风评成果,2021年江州区建设地质灾害专业监测点8处,2022年江州区建设地质灾害专业监测点10处。全市地质灾害易发村屯176处,涉及人口约8766人;在江州区存在3处高风险区,6处中风险区,3处低风险区,全区存在约176处高陡切坡建房点,这些切坡建房形成的边坡高陡,多未修筑有效护坡及坡面排水设施,岩土体风化强烈,属于潜在地质灾害易发地带。

1                       江州区规划隐患点统计表

项目

板利乡

江南街道

江州镇

濑湍镇

罗白乡

那隆镇

石景林街道

太平镇

驮卢镇

新和镇

左州镇

合计

隐患点

滑坡

2

0

5

0

0

22

0

0

1

0

0

30

崩塌(含危岩)

4

2

11

6

5

24

2

9

9

5

16

93

不稳定斜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泥石流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地面塌陷

0

0

0

0

0

0

0

0

1

1

0

2

小计

6

2

16

6

5

46

2

9

11

6

16

125

威胁对象

威胁人口(人)

186

39

130

76

148

623

65

105

375

28

482

2257

威胁财产(万元)

772

285

663

400

550

1704

190

600

1585

268

2102

9119

险情等级

特大型

0

0

0

0

0

0

0

0

0

0

0


大型

1

0

0

0

0

0

0

0

1

0

0

0

中型

2

1

4

1

2

7

1

1

2

2

9

2

小型

3

1

12

5

3

39

1

8

8

4

7

32

注:地质灾害险情等级根据地质灾害分类分级标准(T/CAGHP 001—2018)确定。

二、地质灾害防治成效

十三五期间,在崇左市、江州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自治区财政厅、自然资源厅、市财政局、自然资源的大力支持下,江州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地质灾害防治的各项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和能力体系建设,较好地完成了《江州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1年~2020年)》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成效显著、成绩斐然。

(一)组织管理能力显著提升

构建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联动、全民参与、专业支撑“五位一体”的地质灾害防治格局,层层压实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协作,统筹做好各项防灾工作,建立了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自然村(屯)四级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宣传培训和应急演练等防治工作常态化,提升监测员的技术水平,较好的提高了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

(二)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全覆盖。

110万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调查基础上,完成了江州区1:5万地质灾害详细调查,期间同步完成8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初步勘查。期间开展了铁路沿线地质灾害隐患核查,基本摸清地质灾害隐患点情况,提高了地质灾害发育分布规律和特征认识。

(三)防灾避险机制更趋完善

十八大”以来,为进一步筑牢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实施网格化管理平台,江州区完善了以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自然村(屯)四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预警体系,每个隐患点由当地政府组织发放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两卡),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监测人等;为提升监测员的技术水平,每年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工作,提高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

(四)应急能力显著增强

“十八大”以来,为促进江州区地质灾害应急能力长足发展,江州区每年均编写年度地灾防治方案,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由江州区政府发布实施;

根据1:5万地质灾害详细调查成果,每个隐患点均编制了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灾害或重大险情后,第一时间成立由政府部门牵头的应急指挥机构,启动应急预案,迅速指挥调度各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抢险救灾工作;据统计 “十三五”期间,江州区共举行5场地质灾害应急演练,进一步增强了群众应急避险能力。

(五)综合防治项目有力推进。

中央、自治区财政支持847.5万元地质灾害防治资金的基础上,通过地方财政预留自然灾害防灾预备费投资等方式,对8处险情大、稳定性差,特别是威胁到学校、集镇、居民集中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工程治理,对小微型隐患点实施简易工程除险加固。通过工程治理、简易工程除险加固等防治措施,使近千位群众摆脱地质灾害的直接威胁,过上了安居乐业的好日子。

三、十四五防治形势

(一)新时代地质灾害防治新要求。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提高气象、地质、地震灾害防御能力”,党的十九大报告再次强调“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再次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明确“十四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要统筹发展和安全,防范和化解影响我国现代化进程的各种风险,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全面提高公共安全保障能力”“提升洪涝干旱、森林草原火灾、地质灾害、地震等自然灾害防御工程标准”“提高防灾、减灾、抗灾、救灾能力”。

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针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作出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全面提升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等一系列重要指示;习近平总书记2021年4月视察广西,提出了“在巩固发展民族团结、社会稳定、边疆安宁上彰显新担当”等目标要求,也对持续增强广西发展安全保障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自然资源部、自治区要求深化地质灾害隐患高精度调查评价,开展隐患点+风险区双控管理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二十大报告提出“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和突发地质灾害处置保障能力”。落实上述要求,需要系统掌握地质灾害隐患风险底数,客观认识风险动态变化,完善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综合防御体系,及时采取合理有效的防范措施,切实提高人民生命安全保障能力。

(二)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依然严峻。

虽然我区已完成15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工作,但由于比例尺较大,风险区划分较粗,现无法精准落地,导致风险区的预警机制建立困难,未来双控模式实施难度较大。

1.2021年全面完成江州区1:5万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工作,2022年全面完成江州区1:5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工作,但由于经费有限,1:1万精细化调查、精准监测预警、综合防治工作开展缓慢,小规模的地质灾害隐患和风险区早期识别难、危岩和岩质崩塌地质灾害隐患监测难,预警机制不健全,地质灾害风险将长期存在并持续高位运行。

2.现存地质灾害隐患点多,综合治理难度大,防治工作任务仍然繁重。根据江州区1:5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成果,江州区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125处,这些隐患点直接威胁人数约2227人、直接威胁财产价值约9079万元。虽然这些地质灾害隐患点规模多为小型,但点多面广,且分布地段相对偏僻,单一治理工程费用偏低,但总治理费用十分巨大,本级财政资金不足,难以逐一安排工程治理。

3.高切坡临坡建房现象大量存在。“十三五”期间,我市经济平稳快速增长,居民收入大幅增加,广大农村地区切坡建房、修路现象普遍存在,高陡斜坡临坡建房存量大。根据1:5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成果,现有农村地区高切坡临坡建房数量约197处,且多数边坡无有效护坡及坡面防排水措施,随着时间的推移,在强降雨、坡体结构累进破坏、震动、加载等极端因素叠加作用下,容易发展为不稳定斜坡,或突发崩塌、滑坡地质灾害。

4.极端强风暴雨是我区暴发群发型突发性地质灾害最主要的风险因素。近年来,随着全球气候变暖,强风暴雨等极端气候发生频率和强度明显增加,发生局地或较大范围群发型突发性地质灾害的风险加大。

5.随着我区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能源、交通、水利水电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和农村切坡建房选址指导不到位等因素影响,由人类工程活动引发地质灾害的风险逐步增大。全区存在3处地质灾害高风险区,面积约1055.25km2,约占江州区面积的36.37%,而且随着地质灾害调查精度提高,更多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隐蔽性强的隐患点、风险区也将陆续被发现。

(三)防灾减灾短板弱项依然存在。

地质灾害受自然和人为因素影响,形成机理复杂,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动态性、复杂性、差异性和不确定性。受资金和技术水平制约,我区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精度、深度、广度仍然存在差距,地质灾害风险底数掌握和监测预警水平还不能满足当前风险管控的需求。

1.地质灾害调查研究深度和精度偏低,需进一步深入开展专项调查、评价和核查工作,解决“灾害隐患在哪里”和“什么时候发生”等根本性问题。

2.监测预警能力不足、科学手段落后现象普遍存在。目前全区地质灾害隐患点主要采用人工巡查监测预警,当前农村地区基层监测员人力严重不足,部分偏远山区采用包片的方式开展巡查监测,1名监测员需要承担多个自然村屯多个隐患点的监测工作,紧急情况来临时,难以按要求实施监测工作。因此需不断增加专业监测点的布设,提高监测预警精度,进一步解决“灾害什么时候发等问题。

3.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的准确度仍有待提高。受降雨预报精度及自动雨量监测站、土壤含水率监测站密度低以及各部门信息共享存在时间偏差的影响,我区气象地质灾害风险预警准确度仍然偏低。

4.地质灾害综合防治方面,现有隐患点数量多、规模小型且分布范围广泛,多位于交通、通讯条件差的偏远山区,防治难度较大。江州区现存的125处地质灾害隐患点中很大一部分亟需安排工程防治或异地搬迁避让,以彻底解决其对人民生命财产的威胁,但由于本级财政资金薄弱,防治资金筹措方式单一,资金缺口大,因此防治工程难以全面推进,地质灾害隐患“减存量、控增量”任务仍然十分艰巨。

5.地质灾害防治管理能力方面,我区目前仍以地质灾害隐患点管控为主要模式,对地质灾害风险区管控能力不足,亟待与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生态修复等领域进行统筹谋划,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和创新管理方法,精准实施隐患点+风险区双管控模式,提升防灾减灾管理能力。

6.科学技术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结合不足,需加强高校与生产部门合作,推动技术创新和科研成果转化,加强专业人才培养,优化信息系统管理平台,科学指导地质防治工作有序开展。

7.防灾知识宣传培训的深度和广度有待提高,以调动人民群众自主防灾的积极性。当前我区很大一部分地质灾害隐患威胁住户仍然存在“等靠要”思想或侥幸心理,群众自主防灾意识淡薄,避险、自救和主动防灾意识不强,有些群众对发出的预警信息置若罔闻,村级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员工作积极性不高,乡镇(街道)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农村切坡建房专项整治及专业监测设备安装等工作不实

第二章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二十大等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两个坚持、三个转变为根本遵循,以“夯基础、补短板、提质效、增能力、强监管”为基调,全面强化地质灾害风险双控、点面结合全域整治、科技创新能力提升,推动“防”的能力和“治”的标准提升,加快构建与推进江州区现代化建设相适应、同高质量发展相匹配的地质灾害防治新格局,提升全社会地质灾害综合防御能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为推动江州区经济建设再上新台阶、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筑牢安全“底板”

二、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保障安全

统筹发展和安全,把地质灾害防治作为维护公共安全的重要内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防范化解地质灾害风险作为工作方向,把提升地质灾害防治民生效益作为增进人民福祉的工作重心,最大程度地降低地质灾害对人民的威胁,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二)预防为主,风险管控

坚持防灾工作重心前移,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深入推进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和人技结合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提升地质灾害隐患识别能力,建立完善地质灾害风险双控体系,努力从源头上降低地质灾害风险。

(三)突出重点,综合整治。

坚持系统观念,统筹推进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强化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有效衔接,统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与国土用途管制、生态保护修复综合施策。聚焦地质灾害风险高、险情紧迫、危害大的人口聚居区、重要基础设施及重大民生工程,推进全域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与避险搬迁工作。

(四)压实责任,齐抓共管。

强化各级政府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铁路、交通、水利、教育、文化旅游等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依法依规推进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各项措施,充分调动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积极性,不断增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合力。

(五)科学防控,智慧管控

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基础理论研究,促进新技术新方法应用和推广,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全面继承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与运行工作基础和经验,推动地质灾害防治重点由隐患点隐患点+风险区”双控转变,点面结合统筹部署和开展防灾减灾工作。大力推进地质灾害人防+技防监测预警模式和隐患点+风险区双控管理模式的智能化升级,努力构建更高质量、效率、安全的科技防灾体系,实现基础调查常态化、动态监测智能化、预警预报信息化、技术规范标准化。

三、规划目标

(一)总体目标。

2023全面完成我区125地质灾害隐患核查工作,2024年完成江州区高、中风险区精细化调查工作,摸清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高风险区底数。2025年实现江州区“双管控模式、重点区域整治、治理与避险协调、信息化建设和防治能力大幅度提升,构建地质灾害风险管理新格局,形成科学高效的隐患点+风险区双控管理模式。确保十四五期间,全区地质灾害风险进一步降低,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明显提升,逐步消除重大地质灾害隐患,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任务全面完成进一步减轻地质灾害对我区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最大限度减少因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具体目标。

1.隐患识别能力大幅提高。2023年开展地年度地质灾害隐患点动态核查工作,2024年完成高、中风险区精细化调查工作,逐步解决“地质灾害在哪里”的问题,实现“双管控”模式。随时更新地质灾害信息数据管理平台,提高信息化管理能力

2.逐步建立和完善人防+技防”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按照自治区和崇左市应装尽装的部署原则,大于30人的隐患点进行专业监测网的建设,根据当地群众和主管部门的意见,截至2022年底,江州区已安装专业监测点18处。逐步建立和完善人防+技防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按照自治区和崇左市“应装尽装”部署原则,近期规划完成9处地灾点的专业监测预警网建设,远期规划完成10处隐患点和5风险区专业监测预警网建设,完善广西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并与崇左市、自治区、国家监测网连为一体。

3.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精准度和时效性进一步提高。坚持开展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工作;每年汛期前开展防汛工作会议,科学部署本年度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面对极端天气要建立各部门的会商机制,综合科学研判地质灾害在极端天气下的发展趋势;在各部门之间信息共享的基础上,为提高短临预报精准度和时效性,结合“人防+技防”的工作部署,在地质灾害高~中风险区新建的监测预警网点中均布设自动雨量站,增大数据采集量,提高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的精准度,逐步核查后的高风险区的监测人和责任人纳入预警管理平台,提高预警的覆盖面。

4.全面构建地质灾害隐患点与风险区双控新模式。紧紧围绕地质灾害“隐患在哪里”“结构是什么”“什么时候发生”等关键问题,通过管理制度创新、科技创新和信息技术等手段,显著提升我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构建完善“隐患点+风险区”双控管理制度、责任体系和技术方法。2025年实现“隐患点+风险区”双管控管理模式。

1)风险双控责任落实层级化。完善构建江州区、乡(镇街道)村(社区)、自然村(村小组)四级网格单元和地质灾害患点组成4+1防灾减灾职架构和员共管任体系,明确和落实防灾减灾职责。

2)风险识别更新精细化。聚焦地质灾害患点和风险区在哪结构是什,以1:5 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和1:1 万地质灾害精调查等为基础,充分利用空天地一体化地质灾害调查手段,江州区人民府及自然资源管部门组织开展地质灾害综合遥感识别地面调查和年度”,或泥石流沟单元,形地质灾害风险识别一张和风险双控一张,精刻画患点和风险区空间分布、中长期风险等,掌握风险数;精细划分重次重点和一般风险防区,精标识灾对象和风险等及避险转移路线和临时置点等。结合,进行地质灾害患点和风险区新增或销,并态更新其基本信息边界及危害范围、承灾体风险等和相关责任人等信息,态更新地质灾害风险数据库。

3)风险监测预警精准化。聚焦地质灾害"什么时候发生",充分利用专业监测新技术方法,江州区人民政府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群测群防、专业监测网络建设,逐步形成"全域控制、重点突出" 的风险监测"一张网",提高地质灾害风险预警数据支持精度。基于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成果和监测数据,组织研发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预警模型,探索开展"一点一阈值/模型" 精准预警; 组织研发地 质灾害风险区预警模型,逐步实现以斜坡或泥石流沟为单元的精准预警; 持续动态开展地质灾害风险预警"一张图" 建设与信息发布。

4风险防御响应协同化。聚焦地质灾害风险"如何防御响应",建立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预警分级响应机制,组织各级相关人员开展预警响应行动,开展预警响应复盘评估; 建立地质灾害灾情险情速报和分级响应机制,组织各级相关人员开展先期处置、现场响应、后方响应和会商调度等工作,开展灾情险情及防御响应复盘评估,实现地质灾害风险防御多级联动、协同工作和闭环管理。

5风险规避消减有序化。聚焦"如何消减风险",县级人民政府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根 据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分布发育特征,结合防灾减灾需求和经济 社会发展,综合考虑采取工程治理、避险搬迁、综合整治等措施,统 筹安排,形成地质灾害风险规避与消减项目"一张表",分期分批逐 步规避和消减地质灾害风险,最大限度减少受威胁严重的人员和财产数量。

6风险源头管控规范化。聚焦"如何控制增量",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加强山区切坡建房、道路建设等引导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工作,严格规范地质灾害风险源头管控,提升国土空间安全韧性。

7风险科普培训多样化。聚焦"如何提升全民防灾意识",充分利用"全国防灾减灾日" "国际减灾日" 等时间节点,针对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人员、风险区巡 查员、隐患点监测员和社会公众,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形 式多样的科普宣传和培训演练,推动全民防灾减灾,提升全社会的地质灾害防治意识和识灾、避灾、自救、互救能力。

8风险双控管理制度化。聚焦地质灾害风险双控制度化、规范化,围绕责任落实、风险识 别更新、风险监测预警和风险防御响应等工作需求,县级人民政府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制定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与机制。

9聚焦"智慧防灾",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充分利用国家级、省 级、市级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化建设基础,建设完善县级地质灾害风险 动态数据库,构建完善集数据智能采集、智能管理、智能预警和智慧 服务为一体的县级地质灾害风险双控智慧服务系统或应用节点,提升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和社会公众防灾减灾智慧化服务水平。

5.科技创新支撑更加有力。不断推进区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和专业技术单位深度合作与融合,地质灾害防治产学研用机制更加完善。充分利用自治区立项的创新课题成果和15万地质灾害风险普查成果的集成和应用研究,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科研人才队伍和支撑保障体系建设,地质灾害防治关键技术科研攻关和成果转化取得突破,使地质灾害防治科技创新水平明显提升。

专栏1   “十四五时期地质灾害防治主要指标

类别

指标

2023

2024年~

2025

备注

隐患识

别与风

险调查

0115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县、市、区)(个)

1

/

2022已完成

02.地质灾害风险精细化调查(个)

/

1

2024年完成

03.开展地年度地质灾害隐患点动态核查工作(项)

1


2023

04.开展高、中风险区精细化调查工作,并纳入群测群防网格管理平台(个)

/

1

2024年完成

监测预

警与智

控建设

05江州区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覆盖率(%

100

100

逐步风险区责任人和监测人纳入预警平台

06.地质灾害隐患点专业监测点建设(处)

9

15

截至2022年底已完成18

07.风险数据库年度动态更新(

1

2

20232025

08地灾智防”APP使用人数(人)


250

监测员、监测责任人、值班员全安装。

能力

建设

09.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点双区管控模式(


1

2025年逐步建成

10.委托专业技术队伍实施地质灾害“三查”工作(年)


2

2024年开始开展

11.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人次/年)

240

160

每年地灾培训1场次,平均每场80人。

12.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演练(场/年)

160

240

每年1场,平均每场80人。

综合

治理

13.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处)

4

7


14.应急排危除险(处)

1

0

1处应急工程治理项目

15.治理工程巡查、维护(处)

5

12

规划期内治理工程

防灾技术创新研究

16.广西地质灾害防治综合管理平台(含地质灾害气象预警系统、广西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和地质灾害动态管理系统)(个)

1


广西自然资源厅开发建立的管理平台

17.地质灾害防治技术创新研究(项、组)

1


15万地质灾害风险普查成果的集成和应用研究

第三章 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防治区

一、地质灾害易发区

根据15万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和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成果,综合考虑各地区地质灾害历史发育强度、地形地貌、地质构造、岩土体类型、植被、人类工程活动等因素,结合滑坡、崩塌(含危岩)、地面塌陷分布发育现状,辖区范围内共划分地质灾害高易发区3个,面积1121.5km2,约占江州区总面积的38.64%;中易发区3个,总面积421.6km2,约占江州区总面积的14.53%;低易发区2个,总面积910.9km2,约为江州区总面积的31.39%;不易发区3个,总面积448km2,约为江州区总面积的15.44%(详见附图1)。下面各易发区详细分述如下:

(一)地质灾害高易发区

1.那隆镇拾义村-那光村滑坡、土质崩塌地质灾害高易发区(A1:

该区主要分布江州区北部,与大新县、隆安县接壤,面积368.8km2,约占高易发区面积32.91%,该区地质灾害类型主要为滑坡、崩塌地质灾害。总体地貌属低山丘陵地貌,区内山峰标高166~974.7m,溪沟发育,沟谷中浅切,沟谷呈“V”型,山坡坡度一般20~50º,植被较发育。出露地层比较复杂,主要有寒武系黄洞口组、泥盆系下统郁江组、那高岭组、莲花山组,岩性主要为砂岩、粉砂岩质页岩、泥岩。受构造断裂的影响,节理裂隙发育,表层风化严重,顺坡向形成宽缓斜坡,第四系覆盖层物质较厚。区内现有灾害隐患点41处,121处高切片危险区,地质灾害发育密度为0.111处/ km2,规模均为小型。

2.左州镇果坡村-何村岩质崩塌、危岩地质灾害高易发区(A2:

该区主要分布江州区境内的中北部果坡村-何村一带,面积481.4 km2,约占高易发区面积42.92%,该区地质灾害类型主要为崩塌(危岩)地质灾害为主,岩溶塌陷地质灾害次之。总体地貌类型为峰丛洼地。区内山峰标高一般为220~450m,洼地标高为100m~150m。洼地山峰呈狼牙状、锯齿状,山体陡崖多,坡度50~85°。地层主要为石炭系、泥盆系,二叠系,岩性为灰岩、灰岩夹白云岩、白云岩等。地质构造形迹主要为断裂。区内现有灾害隐患点17处,灾害发育密度0.035处/km2,规模均为小型。

3.驮卢镇驮目村-驮柏村岩质崩塌、危岩地质灾害高易发区(A3:

该区主要分布江州区境内的中部与扶绥县接壤,面积271.3km2,约占高易发区面积24.17%,该区地质灾害类型主要为崩塌(危岩)地质灾害为主,岩溶塌陷地质灾害次之。总体地貌类型为峰林谷地。区内山峰标高一般220~450m,谷地标高为100m~150m,谷地平坦开阔地表水、地下水相互转换频繁。谷地山峰呈狼牙状、锯齿状,山体陡崖多,坡度50~80°。地层主要为石炭系、泥盆系,二叠系,岩性为灰岩、灰岩夹白云岩、白云岩等。地质构造形迹主要为断裂。区内现有灾害隐患点6处,灾害发育密度0.022处/km2,规模均为小型。

(二)地质灾害中易发区

1.左州镇林村-立村岩质崩塌、危岩地质灾害中易发区(B1:

该区主要分布江州区境内的中北部一带,与大新县接壤,面积58.6 km2,约占中易发区面积13.92%,该区地质灾害类型主要为崩塌(危岩)地质灾害。总体地貌类型为峰林洼地。山峰呈锯齿状,山坡为陡坡、陡崖,坡度40~70°,基座相连,洼地零星分布,底部呈锅状,四周封闭,山顶及山坡体植被稀少,基岩几乎裸露,洼地、谷地第四系覆盖层厚度一般1~3m,岩性为黏土夹碎石。地层主要为石炭系(C1y、C1-2d、C2d)、泥盆系(D3l-w、D1-2p),岩性为灰岩、灰岩夹白云岩、白云岩、泥质条带灰岩、泥晶灰岩、泥质灰岩夹硅质岩、白云质灰岩等。区内现有灾害隐患点4处,灾害发育密度0.068处/km2,主要威胁到当地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损毁耕地。

2.驮卢镇屯村-莲塘村岩质崩塌、危岩地质灾害中易发区(B2:

该区主要分布江州区东北部驮卢镇屯村-莲塘村一带,面积106 km2,约占中易发区面积25.18%,该区地质灾害类型主要为崩塌(危岩)地质灾害。总体地貌类型为峰林谷地。峰林顶峰标高一般220~450m,谷地标高为100m~150m,谷地平坦开阔地表水、地下水相互转换频繁。谷地山峰呈狼牙状、锯齿状,山体陡崖多,坡度50~80°。地层主要为石炭系、泥盆系,二叠系,岩性为灰岩、灰岩夹白云岩、白云岩等。地质构造形迹主要为断裂。区内现有灾害隐患点4处,灾害发育密度0.038处/km2,主要威胁对象为居民点、农田、公路。

3.江州镇-板利乡滑坡、崩塌、危岩地质灾害中易发区(B3:

该区主要分布江州区中南部江州镇-板利乡一带,面积257 km2,约占中易发区面积60.90%,该区地质灾害类型主要为滑坡、崩塌、危岩地质灾害。总体地貌类型为丘陵地貌、孤峰平原、峰林谷地,出露的地层为泥盆系(D1y、D1l-n、D1n、D1l)、石炭系(C2、C1d、C1y),岩性以碳酸盐岩为主,局部为硅质岩。地质构造主要为断裂形迹。区内基本无切坡活动,多年平均降雨量为1100~1300mm。区内现有地灾隐患点21处,地灾隐患点发育密度0.082处/km2,崩塌规模均为小型。主要威胁对象为居民点、农田、公路。

(三)地质灾害低易发区

1.左州镇-那隆镇-驮卢镇岩质崩塌、危岩地质灾害低易发区(C1:

该区主要分布江州区北部左州镇-那隆镇-驮卢镇一带,面积214 km2,约占低易发区面积23.52%,该区地质灾害类型主要为崩塌(危岩)地质灾害。总体地貌类型为残峰坡地,标高一般103-152m,地形相对平坦,除少数分布残峰的区域外,大部分区域不具备斜坡地质灾害的孕灾条件。区内现有地灾隐患点9处,高陡切坡危险区25处,地灾隐患点发育密度0.042处/km2,崩塌规模均为小型。主要威胁对象为居民点、农田、公路。

2.市辖区-濑湍镇-罗白乡-板利乡岩质崩塌、危岩地质灾害中易发区(C2:

该区主要分布江州区南部市辖区-濑湍镇-罗白乡-板利乡一带,面积696.9 km2,约占低易发区面积76.84%,该区地质灾害类型主要为崩塌(危岩)地质灾害。总体地貌类型为孤峰残山坡地,大部分区域较平缓,仅有少数孤峰出露。区内大部分的地层为三叠系(T1m、T1b)、二叠系(P1m、P1q),岩性为纯碳酸盐岩,包括灰岩、白云岩、白云质灰岩。区内现有灾害隐患点16处,3处高陡切坡风险区,地灾隐患点发育密度0.023处/km2,崩塌规模均为小型。主要威胁对象为居民点、农田、公路。

(四)地质灾害非易发区

1.濑湍镇地质灾害非易发区(D1:

该区主要分布江州区东部濑湍镇一带,面积108 km2,约占非易发区面积24.11%.总体地貌类型为残峰坡地,标高一般103-152m,地形相对平坦,除少数分布残峰的区域外,大部分区域不具备斜坡地质灾害的孕灾条件。现有地灾隐患点3处,1处高陡切坡风险区,地灾隐患点发育密度0.028处/km2,崩塌规模均为小型。主要威胁对象为居民点、农田、公路。

2.新和镇地质灾害非易发区(D2:

该区主要分布江州区西部新和镇一带,面积110 km2,约占非易发区面积24.11%。总体地貌类型为残峰坡地,标高一般97-140m,地形相对平坦,除少数分布残峰的区域外,大部分区域不具备斜坡地质灾害的孕灾条件。现有地灾隐患点3处,地灾隐患点发育密度0.027处/km2,崩塌规模均为小型。主要威胁对象为居民点、农田、公路。

3.新和镇地质灾害非易发区(D3:

该区主要分布江州区中北部左州镇-驮卢镇一带,面积230 km2,约占非易发区面积51.78%。总体地貌类型为孤峰平原,标高一般100-150m,地形相对平坦,地层主要由不纯碳酸盐岩组成,岩性为泥质灰岩夹钙质灰岩、凝灰岩、泥灰岩、灰岩、泥晶灰岩局部出露泥岩、硅质岩、砂岩等。除少数分布孤峰的区域外,大部分区域不具备斜坡地质灾害的孕灾条件。现有灾害隐患点1处,地灾隐患点发育密度0.004处/km2,崩塌规模均为小型。主要威胁对象为居民点、农田、公路。

二、地质灾害风险分区

依据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孕灾地质条件和承灾体特征,根据1:5万地质灾害调查评价成果,将全划分为地质灾害高、中、低风险区三级。本规划期内开展的高、中风险区精细化调查工作,根据资金条件,由北部的高风险向南部逐步核查,根据轻重缓急的原则,高风险区优先开展核查工作,其次为中风险区的核查。

本次高风险区与重点防治区范围一致。主要位于境内的北部、中南,其范围涉及那隆镇、左州镇、驮卢镇、太平镇、江州镇等地,面积 527.09km2。高风险区一般不作为城市更新建设区并要采取地质灾害避险搬迁、排危除险等整治措施严控风险,确因城镇建设可拓展空间不足,更新建设需配套完成地质灾害综合整治。

本次中风险区与次重点防治区范围一致。主要位于境内的北部、东部、西部、南部,其范围涉及那隆镇、左州镇、驮卢镇、新和镇、江南街道办、石景林街道办、江州镇 、板利乡等地,面积1128.06km2。中风险区内建成区,要落实风险管控措施,采取地质灾害综合整治措施开展治理,全力确保安全。对于边界内规划建设区原则上要避让高、中易发区,在项目选址阶段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配套实施相关防护工程。

本次低风险区与一般防治区范围一致。主要分布江州区中北部、江州区中南部,面积约1246.83 km2。对低风险区要按《县级地质灾害“隐患+风险区”双控体系建设指南》(试行)规定落实地质灾害防范措施,开展城镇更新建设。

二、地质灾害防治区

依据地质发育程度、易发区分布以及人类工程活动特点等,结合不同区域社会经济情况和发展规划等因素,将江州区划分为重点防治区、次重点防治区和一般防治区三个级别,其中重点防治区4个,该区主要位于境内的北部、中南,其范围涉及那隆镇、左州镇、驮卢镇、太平镇、江州镇等地,面积 527.09km2,占工作区总面积的18.16%,区内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87处,共威胁人口1801人,威胁财产6846万元;

次重点防治区主要位于境内的北部、东部、西部、南部,其范围涉及那隆镇、左州镇、 驮卢镇、新和镇、江南街道办、石景林街道办、江州镇 、板利乡等地,面积1128.06km2,占工作区总面积的38.87%,区内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30处,共威胁人口1303人,威胁财产3650万元;

一般防治区主要分布在地势相对平缓的江州区中北部及中南部。该区人类工程活动相对较弱,面积1246.83km2,占工作区总面积的42.96%,区内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8处,共威胁人口82人,威胁财产570万元(详见附图2)。下面各防治分区详细分述如下:

(一)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Ⅰ)

重点防治区均为高风险区,该区主要分布那隆镇北部低山丘陵区一带,太平镇、左州镇、驮卢镇峰林洼地、峰丛谷地一带,江州镇南部丘陵一带。该区近期防治点32处 ,远期防治点55,重点防治点15处,次重点防治点25处,一般防治点47处。

针对重点防治区建议:1. 2024年开展高、中风险区的地质灾害精细化调查工作,细化高、中风险区的分布;2.集中有限资金,分轻重缓急逐步治理一批潜在危险性大的灾害点,工程治理点8处;3.区内公路建设和民房修筑,应进行合理规范并尽可能避让高风险区,做好简易处置措施,应急排险工程治理点1处;4.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高风险区巡视监测频次,包括人工巡视监测和利用裂缝伸缩仪、报警器等简单的监测设施进行监测,专业监测点布置24处,区内87处隐患点均需落实具体负责人,建立群策群防和群专结合的网络体系和地质灾害点速报制度,实行“县、乡(镇)、村、组”多级负责制,汛期值班,发现灾情迅速上报;5.加强该区内人们防灾减灾知识的培训,提高他们的防灾意识和技术水平,增强他们地质环境保护意识,加强地质灾害避险演练;6.加强临坡切坡建房监管。对工程活动形成的地质灾害隐患按照“谁引发谁负责谁治理”原则,落实人为建设形成的隐患治理责任。在用地规划和审批村民建房用地时,避开地质灾害危险区,严格控制临坡切坡建房;7.指导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临坡切坡住户修建截排水沟、挡土墙等进行简易处理。按照“一房一卡”要求,将重点防治区内“房地一体”调查确权农村房屋临坡切坡住户和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临坡住户逐户发放《切坡建房防治宣传册》通过地质灾害综合防治平台将地质灾害气象预警精准发送到风险区、隐患库的所有临坡切坡住户,做到气象预警到户。指导农户早预防、快避让;

(二)地质灾害次重点防治区(II

次重点防治区均为中风险区,该区主要分布石景林街道办、江南街道办、江州镇、板利乡、新和镇一带,零星分布残峰、孤峰,人类工程活动强度大,城镇区域相对较大,该区近期防治点8处,远期防治点22,重点防治点4处,次重点防治点14处,一般防治点12处。

针对次重点防治区建议:1.在防御过程中,集中有限资金,分轻重缓急逐步治理一批潜在危险性大的灾害点,规划工程治理点2处;2.对于该区灾点密集,但规模小的情况,在治理工程方面应以排危除险为主;3.加强对滑坡灾害进行巡查监测,包括人工巡视、监测和利用裂缝伸缩仪、报警器等简单的监测设施进行监测,专业监测点布置2处,区内30处隐患点落实具体负责人,建立群策群防和群专结合的网络体系和地质灾害点速报制度,实行“县、乡(镇)、村、组”多级负责制,汛期值班,发现灾情迅速上报;4.加强该区内人们防灾减灾知识的培训,提高他们的防灾意识和技术水平,增强他们地质环境保护意识,适当开展地质灾害避险演练;5.临坡切坡建房监管。对工程活动形成的地质灾害隐患按照“谁引发谁负责谁治理”原则,落实人为建设形成的隐患治理责任。按照“一房一卡”要求,将重点防治区内“房地一体”调查确权农村房屋临坡切坡住户和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临坡住户逐户发放《切坡建房防治宣传册》通过地质灾害综合防治平台将地质灾害气象预警精准发送到风险区、隐患库的所有临坡切坡住户,做到气象预警到户。指导农户早预防、快避让;

(三)地质灾害一般防治区(

一般防治区均为低风险区,该区主要分布江州区中北部、江州区中南部,该区近期防治点2处,远期防治点6处,重点防治点1处,次重点防治点1处,一般防治点6处。

针对一般防治区建议:1.在防御过程中,集中有限资金,分轻重缓急逐步治理一批潜在危险性大的灾害点,规划工程治理点1处;2.对于该区灾点密集,但规模小的情况,发现险情则主要以排危除险为主;3.根据轻重缓急布置专业监测点1处,其余主要以人工巡查监测为主,区内8处隐患点落实具体负责人,建立群策群防和群专结合的网络体系和地质灾害点速报制度,实行“县、乡(镇)、村、组”多级负责制,汛期值班,发现灾情迅速上报;4.该区内普及人们防灾减灾知识培训,提高区内居民防灾意识和技术水平,根据条件开展小规模地质灾害避险的微演练。


    第四章 主要任务

一、深化调查评价,全面掌握隐患和风险底数

目前1:5万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和风险调查评价项目已完成,但风险区划分较粗,为科学防灾减灾,亟须开展高、中风险区的精细化核查工作,针对城镇和村庄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提出地质灾害风险源头管控建议,针对城镇、村庄规划建设和工程规划建设等,坚持落实地质灾害评估制度,依法依规,有序引导城市建设和发展

另外,地质灾害的形成和发育是一个不断变化的动态过程,为实时准确掌握我区地质灾害隐患和风险区的动态信息,须在地质灾害风险调查与评价、突发性地质灾害调查成果资料的基础上,2023年已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核查工作,2024年完成高、中风险区地质灾害核查工作,并及时将核查成果录入到信息平台,当地政府每年应针对重要地灾隐患点和高风险区开展“三查”工作,以便更新信息平台数据库,形成地质灾害风险识别“一张图”和风险双控“一张图”,精细刻画隐患点和风险区空间分布,夯实地质灾害双控管理、监测预警、综合治理等工作基础。

(一)全面完成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

在地质灾害风险普查的基础上,以隐患识别和风险评价为重点,以实施地质灾害风险管控、减轻灾害风险为目标,充分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激光雷达(LiDAR)等新技术手段和北斗高精度定位服务网络、数字高程模型(DEM)等地理信息资源,推进我区15万地质灾害调查和风险评价成果应用,查明我区地质灾害风险底数,划定风险管控区域,夯实地质灾害风险防控基础。在此基础上完善江州区地质灾害信息管理数据库,编制我区地质灾害风险区划评价图和风险管控防治分区图,为地质灾害风险防控智慧服务平台和风险区管控提供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底数等基础数据,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提供依据。2022年底全面完成我区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工作,2023年初配合完成广西1:5万地质灾害调查成果的集成和应用研究。

(二)持续开展地质灾害隐患和高、中风险区精细化调查。

为动态掌握我区地质灾害风险底数,合理部署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减轻防治工作压力,避免资源浪费。江州区自然资源、住建、教育、交运、工信、文旅、水利、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及辖区各镇人民政府、驻我区铁路部门,由江州区政府组织,依照各自职能开展管辖领域范畴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汛前核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的年度“三查”工作,掌握125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高、中风险区的动态变化情况(详见附表1),及时落实防灾责任和防范措施,并将结果报江州区自然资源局备案,以便依托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建立的地质灾害动态管理系统,及时更新地质灾害隐患数据库和风险数据库,实现资源数据实时动态管理,确保发生灾情、险情时,能迅速组织开展应急处置。

1、2023年度地质灾害隐患点核查。“十八大”以来,我区社会经济增长平稳,城乡居民收入大幅增加、城市化率逐年提高、农村居民搬迁入城区居住等现象已经成为常态。因此,为动态掌握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动态变化情况、险情变化情况、监测员信息变动情况等,2023年亟须开展一次较彻底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年度核查工作,2024年底完成高、中风险区精细化调查工作,2025年实现“双控”模式管理任务。由于专业技术力量不足和资金有限,计划通过购买服务方式,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委托当地专业的地勘单位逐步针对高风险区向中风险区精细化调查,形成地质灾害风险识别“一张图”和风险双控“一张图”和风险监测"一张网",本规划期末实行地质灾害 “双管控”信息化管理。

2、公路沿线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核查。“十八大”以来,我区公路建设迅速发展,先后建成了多条高等级公路及一大批乡村硬化道路,现已经实现镇镇通三级以上公路、村村通硬化公路。在这些新建公路沿线的高陡边坡很大一部分无有效护坡设施,少数边坡已经发生崩塌、滑坡地质灾害,严重威胁车辆及行人的安全。江州区交通运输局应依照本部门职能对所辖公路沿线开展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核查、核查,重点核查道路沿线高陡边坡有无开裂变形、鼓胀、岩土体剥落崩塌、护坡设施破损或失效等情况。江州区交通运输局对排查、核查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应及时安排防治,防治工程未完工前应安排好监测预警。核查工作完成后,应及时将成果资料汇总到江州区自然资源局备案,以便对隐患点进行数据更新,实行地质灾害风险动态管理。

3、校园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核查。我区部分学校依山而建,容易遭受地质灾害威胁,江州区教育局应依照本部门职能,联合江州区自然资源局对辖区内存在发生地质灾害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等校园场地进行排查、核查。对排查、核查发现的隐患点报江州区自然资源局备案,以便对隐患点进行数据更新,实行地质灾害风险动态管理。同时江州区教育局应及时给予防治措施,防治措施未完成前,应做好监测预警工作,确保学校师生及教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4、旅游景区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核查。我区旅游景区山势陡峻,岩石固结程度较差,具备发生崩塌、滑坡地质灾害基本条件,江州区文化旅游局应依照本部门职能,联合自然资源局对辖区内的旅游景区、公园、文物保护单位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核查。对排查、核查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由江州区文化旅游局及时安排防治,防治工程未完工前应安排监测预警、设立警戒线等,确保游客安全。

5、矿山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核查。我区目前有正常开采矿山8座,江州区应急局、自然资源局应依照本部门职能,加强矿山监管工作,督促矿山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创建绿色矿山,确保我区矿业经济持续、健康、绿色发展。

6、水利工程区地质灾害隐患核查、核查。我区境内现有小型水库43座,山区集、引水渠道数百公里,特别是驮引水库等部分水利工程位于地质灾害高、中易发区内,容易遭受滑坡、泥石流危害。江州区水利局应依照本部门职能,对水利工程区及沿线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查、核查。对核查、核查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江州区水利局应及时安排防治,防治工程未完工前应安排好监测预警。核查、核查工作完成后,应及时将成果资料汇总报江州区自然资源局备案,以便对隐患点进行数据更新,实行地质灾害风险动态管理。

(三)高效应对突发地质灾害。

江州区地处桂西南丘陵区,碳酸盐岩分布面积广泛,地质环境复杂,突发地质灾害难以避免。突发地质灾害灾情、险情时,由江州区自然资源局和其他职能部门应依照各职能及时组织开展应急调查、监测工作,确保应急防治工作高效有序开展,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专栏2                   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工作部署

011:5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

2022年全面完成江州区1:5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项目,实现全江州区覆盖。

02.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高、中风险区精细化调查

2023开展江州区地质灾害隐患点信息年度核查工作2024年底完成江州区高、中风险区地质灾害精细化调查工作,信息化掌握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高风险区情况,规划期末实现地质灾害双控模式管理。

03.地质灾害三查工作开展

2024年至2025年,由江州区政府组织各职能部门每年均需开展辖区内125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高风险区的汛前核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的年度“三查”工作,并汇总上报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平台数据更新管理。

04.地质灾害调查

根据突发地质灾害实际情况开展应急调查工作。

05地质灾害隐患、风险数据采集更新

根据灾害隐患、高、中风险精细化调查、年度地灾“三查”和突发调查等数据成果,实时动态更新广西地质灾害防治综合管理平台中地质灾害动态管理系统,实现年度数据动态及时更新。

二、精准监测预报,提高风险预警能力

虽然“十三五”期间我区已建立起覆盖全江州区的“县、镇、村、屯”四级群测群防网络体系,但前期监测对象主要为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手段以人工巡视监测为主,监测面窄、频率低、手段落后,精准度较低,因此亟需推进普适型自动监测网点建设,着力解决地质灾害“什么时候发生”问题,以提高地质灾害预警精准度、时效性和覆盖面,强化数据积累与分析,建成便捷、高效的地质灾害风险智控服务平台,提升我区智慧防灾服务水平。

(一)加快地质灾害普适型监测仪器安装应用。

当前,我区绝大部分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预警方式仍以人工巡视监测为主,精准度较低、反应速度慢,为此需要逐步将我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方式由“人防”向“人防+技防”转变。当前,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崇左市自然资源局正在推进“人防+技防”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我区应积极申请30人以上的隐患点进行专业监测任务,加快设备安装进度,在征求当地群众安装专业监测设备的前提下,不断推进我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自动监测网点建设,力争“十四五”期间建成并运行42套自动监测预警设备,规划期内定期对监测设备进行运行情况检测,确保所有直接威胁到住户或重要设施安全的斜坡类地质灾害隐患点都有专业监测预警设备进行实时监测并在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开发建设的广西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内进行监管。(具体专业监测点规划详见附表2,群测群防点详见附表3)。

(二)提升地质灾害群测群防能力。

虽然我区所有直接威胁到住户安全的隐患点均已纳入监测预警体系开展监测,根据江州区1:5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调查成果,我区仍存在1055.25km2的高风险区的巡查员和责任人未纳入群测群防网格化管理平台和地质灾害气象预警平台;绝大部分隐患点依然需要采用人工监测预警;另外,自动监测站点属于电子仪器,探头受高湿、高温及植物生长等因素影响会失灵或实效,需要人工进行巡视维护。因此,我区仍需根据高风险核查成果继续完善区、镇、行政村(社区)四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村委(社区)和自然村屯地质灾害防治“第一道防线”作用,2024年全面完成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高、中风险区群测群防全覆盖;持续提升群测群防管理和技术水平,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制度和机制,完善网格化管理模式,加强群测群防员遴选,强化监测预警设备配备和技术培训,提高辨灾、识灾、观测、处置、自救、互救能力,健全完善我区群测群防成功避险奖励机制(具体详见附表3

1、将调查发现的125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高、中风险区逐步纳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和地灾气象预警平台中并进行年度更新。

2、通过制订监测员及监测责任人管理制度,加强组织领导,配备专职人员和必要装备,提高防灾业务能力,织密筑牢覆盖全县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高风险区群测群防网络,开展地质灾害日常巡查和简易监测,做到对地质灾害的及时发现、快速预警和有效避让,构建高效、顺畅的群测群防工作机制。

3、针对直接威胁到住户安全的隐患点,特别是险情等级较高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地质灾害风险等级高的高陡斜坡临坡建房点,要组织受威胁群众开展紧急避险演练,提高受威胁群众的避险意识和逃生技能。

(三)提升预警预报精度,扩大预警信息受众覆盖面

建立完善资源共享机制,实现江州区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水利局、气象局、水文中心等相关部门信息实时共享,继续深化我区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工作,在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崇左市自然资源局协助下,进一步推进我区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网络建设,建设基于多源数据驱动一体化地质灾害风险实时预警系统,形成自治区、市、江州区三级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网络的重要节点,结合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开发建设的地质灾害气象预警系统,将预警讯息定向发送给全部监测员、值班员、带班领导、隐患点威胁住户、监测员、防灾责任人。针对前期预警预报信息工作存在的不足,规划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手机短信、手机APP、微信群及QQ群等信息化手段,拓展气象风险预警发布渠道,扩大预警信息受众覆盖面,方便社会公众根据需要自主获取我区地质灾害风险预警讯息。

2276处高陡切坡、125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中险区内巡查员和责任人、威胁的住户、防灾责任人纳入到地质灾害气象预警平台内(详见附表4)

(四)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数字赋能。

按照广西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的整体架构,聚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数据采集管理、互联互通,进一步完善由广西自然资源厅开发建设的广西地质灾害防治综合管理平台的信息集成、智能分析、风险研判、决策支持和应急响应等功能,为提升地质灾害双控能力和水平,提供智能化支持。



专栏3                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监测预警工作部署

01.普适型监测网建设

规划期内共完成24处地质灾害隐患点普适型监测点网建设;其中近期9处,远期15处(具体详见附表1

02.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

健全完善自治区、市、江州区三级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网络平台,在保证现有自治区、市、江州区三级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全覆盖的基础上,提高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网格密度、预警时长和频次,提升预警精准度和时效性。及时发布不同区域不同等级的地质灾害气象预警信息,通过信息平台及时发送信息给125处地灾隐患点监测人和防灾责任人、专业技术队伍和高、中风险区内监测员和村级责任人,做到预警信息到户到人,及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

03.群测群防网格化管理

2024年完成125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高中风险区巡查员和责任人纳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扩大群测群防的覆盖面,规划期末实现“隐患点+风险区”的管控模式

三、提升防控能力,推动全民防灾

(一)探索推行隐患+风险区双控模式

在现有运行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控体系基础上,基于15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成果,综合考虑地质、地形、诱发因素、承灾体等,划定更为精准的风险防范区,逐步形成“隐患点+风险区”双控管理机制、责任体系和技术方法,力争解决近年来突发地质灾害点为非在册隐患点的难题。2025年,我区实现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双控管理模式。

1.加强国土空间布局管控和分级管理。协调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双评价”和“双评估”内容,建立地质灾害风险源头管控机制,强化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和高风险区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强化城镇规划、工程建设领域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加强用地安全保障。

2.建立地质灾害风险双控管理体系。2024年开展地质灾害风险双控试点,构建地质灾害隐患点“专职监测员”和地质灾害风险区“巡查员”双控体系,建立地质灾害风险管控专职调度员制度,健全“网格化”管理机制。构建区、县、乡镇、村屯四级地质灾害风险管控联动联控机制和互联互通风险管控平台,加快实现汛期全天候、全方位、全过程精细化风险管控。

(二)健全地质灾害防治专业队伍支撑体系。

全面建立完善自治区、市、县(区)三级地质灾害防御技术支撑体系在重点防治区推进专业技术力量开展重点巡查监测工作,建立健全应急调查队伍+应急施工队伍+专家”的地质灾害综合防治及应急管理体系,建成由3~5名地质灾害防治相关专业的技术骨干组成的专业队伍,加强应急值守,配合应急部门加强灾情和险情处置,加强地灾宣传和培训工作,提升辖区居民防灾减灾能力,实现地质灾害防治的人防+技防局面。

(三)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技术装备现代化。

江州区自然资源、应急、发改、财政、大数据、民政、住建、交运、水利、农业农村、文旅、卫健、供电、公安等部门及辖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要依照本部门职能,做好应急物资的统筹规划、日常储备、监督管理和调拨分配等工作。各有关部门及辖区各镇人民政府应根据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应急装备,加强地质灾害野外用车保障,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相关技术支撑单位配备GPS、无人机等地质灾害专业设备,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员配备雨衣、水鞋、手电筒、喇叭和铜锣等应急装备。

(四)及时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

进一步完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收到预警信息、发生地质灾害或出现地质灾害险情时,成立应急指挥小组,并及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预案。应急部门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组织指导协调工作;自然资源部门做好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和监测的技术支撑工作,及时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和评估研判,为抢险救灾、处置地质灾害提供科学依据,避免二次灾害事故的发生,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地质灾害灾情和地质灾害防治需要,统筹规划、科学安排受灾地区的重建工作。

(五)推动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

1.地质灾害防治综合演练。每年至少开展1场县级或镇(街道)级应急演练,根据地质灾害应急“一点一预案”的要求,对江州区威胁30人以上的较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每年因地制宜,由当地政府组织开展微型演练,每年开展微型演练约5场

2.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培训。每年汛前至少对各镇分管领导、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业务骨干、防灾责任人、监测员、村委分管干部进行1次重点宣传培训,平均每场培训约80人次规划期内,实现对地质灾害防治群测群防员和重点隐患点和风险区责任人、监测员宣传培训覆盖率达到100%,对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的宣传培训覆盖率达100%

3.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利用“4.22”世界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防汛宣传月等,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与培训活动,每年至少举行1场;每年制作200套通俗易懂、图文并茂、实用性强的地质灾害常识手册、画册、挂历、手提袋等,有针对性地向公众发放;拍摄制作地质灾害防治宣传视频、动画、公益广告等,用于地方电视台、网络平台等宣传播放。在社区、小区公共区域设置应急安全知识宣传橱窗,通过小区楼宇电视、户外显示屏、社区广播等方式经常性播放应急安全常识,并及时更新内容;在村民委员会驻地、农村集市、村民活动中心等公共场所设置宣传橱窗、横幅、标语、乡村广播等设施物品,宣传普及地质灾害应急常识,在农闲、节庆、民俗活动和农民工返乡等时段,集中开展地质灾害常识宣传普及工作;利用互联网站、新闻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引导公众学习和掌握防灾避险、正确选址和切坡防护等基本常识,提高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和临灾前的自救互救能力。

4.建立社会化防灾减灾救灾格局。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20161219日印发)要求,结合江州区实际情况,探索并构建和完善社会力量及市场参与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救灾的机制。通过研究制定和完善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的相关要求与补偿制度,完善政府与社会力量协同联动机制,落实相关支持措施,从而形成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全方位参与的社会化防灾减灾救灾格局。

5.探索实施地质灾害巨灾保险制度。地质灾害极高、高风险面积较大,极端强降雨作用容易发生群发型突发性地质灾害,也是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主要突发自然灾害之一。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我区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农户自愿参与的形式,引入保险机构探索实施巨灾保险制度和农村住房保险制度,以应对突发大范围群发地质灾害风险,构建形成市场主导、政策扶持、农户自愿的地质灾害保险体系。将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纳入巨灾保险进行补偿;将地质灾害造成的农村房屋倒塌纳入农村住房保险进行补偿,提高受灾户抗灾自救能力和效率,尽量避免受灾户因灾致贫、返贫。

专栏4             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建设工作部署

01.“隐患点+风险区双控管理模式

全面形成隐患点+风险区双控管理制度、责任体系和技术方法,2025实现全覆盖。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强化对工程建设活动引发地质灾害的源头管控。开展地质灾害风险双控试点,构建地质灾害隐患点“专职监测员”和地质灾害风险区“网格员”双控体系,建立地质灾害风险管控专职调度员制度,健全“网格化”管理机制。

02.防治技术支撑队伍建设

建立健全应急调查队伍+应急施工队伍+专家的地质灾害综合防治及应急管理体系,相关职能部门相互配合,加强灾情和险情处置,加强地灾宣传和培训工作,提升辖区居民防灾减灾能力,实现地质灾害防治的“人防+技防”局面。

03.防治技术装备现代化

加强地质灾害野外用车保障,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相关技术支撑单位配备GPS、无人机等地质灾害专业设备,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员配备雨衣、水鞋、手电筒、喇叭和铜锣等应急装备。

04.地质灾害防治综合演练

每年至少开展1场县级或镇(街道)级应急演练,对江州区威胁30人以上的较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每年因地制宜,由当地政府组织开展微型演练,每年开展微型演练约5场。

05.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培训

每年汛前至少对各镇分管领导、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业务骨干、防灾责任人、监测员、村委分管干部进行1次重点宣传培训,平均每场培训约80人次,实现对地质灾害防治群测群防员和重点隐患点和高风险区监测员等相关人员宣传培训覆盖率达到100%

06.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

每年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与培训活动,不少于1场;制作200套地质灾害常识手册、画册、挂历、手提袋等;拍摄制作地质灾害防治宣传视频、动画、公益广告等。

四、实施综合治理,减少重大隐患数量

按照重点治理,合理避让的要求,以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及地质风险调查评价、年度地质灾害隐患和高、中风险区精细化调查和“三查”等工作成果,完善地质灾害动态管理系统。对地质灾害易发、风险程度高的重点区域,开展区域综合整治,提升区域地质环境安全;尊重群众意愿,加大扶持力度,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分期分批对稳定性差、险情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工程治理或搬迁避让,及时消除地质灾害隐患。同时,要强化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管理维护,确保防治工程长期发挥防灾效能,通过防与治相结合,实现我区地质灾害防治“控增量、减存量”目标

(一)持续推进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

对威胁城镇、村庄、学校等人口聚集区、旅游景区等社会影响较大的重要基础设施和难以实施搬迁避险措施且在重要防治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区),要优先安排勘查设计工作,根据“轻重缓急”、当地居民自主意愿和有关财政事权原则,实施工程治理措施,规划期内安排11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其中近期完成6处,远期完成5处(详细见附表5)。威胁人数30人以上的积极申请中央及自治区资金进行治理,威胁人数30人以下的由江州区落实经费进行治理。

(二)应急排危除险治理工程。

根据2022年完成的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及地质风险调查评价成果,在近期规划应急排危除险治理工程1处(详见附表6),由于应急排危除险治理工程仅为局部的治理工程,整个山体或较长的边坡仍存在地灾隐患,完成应急治理工程后仍需开展巡查工作,如发现险情,仍需开展全面的详细勘查工作。

(三)工程管理与维护。

对已完成终验的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和应急排危除险治理工程,每年汛前要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巡查监测工作。对已损毁工程要及时进行修复,对已被冲刷空持力层的基础要及时进行加固处理,对排水沟淤堵的垃圾进行清除,有效恢复或提升原有治理工程的防灾成效,近期规划巡查治理工程点7处,规划期末预计巡查治理工程点12

(四)强化法规制度执行力度。

全面落实地质灾害评估制度。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新建工程及新规划园区,地质灾害评估率应达到100%。未按照评估结论及“三同时”要求做好相关防治工作的,有关部门不得验收通过或批准投入使用。

专栏5             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作部署

01.专项工程治理

规划期内安排11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其中近期完成6处,远期完成5处。

02.隐患排危除险

规划期末,预计完成应急排危除险工程治理点1处,近期规划应急排危除险治理工程1处。

03.工程管理与维护

对受损或防治能力降低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及时采取清淤、加固、维修、修缮等措施进行维护,确保防治工程长期安全运行,近期规划巡查治理工程点10处,规划期末预计巡查治理工程点23处,巡查管护实施期为2024年至2025

五、推进科技创新,构建智慧防控格局

(一)加强地质灾害技术支持智能化水平。

2022配合广西自然资源厅建设完成广西地质灾害防治综合管理平台,该管理平台含有地质灾害气象预警系统、广西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和地质灾害动态管理系统等,可实现区、市、县(区)数据库三级联动,20232025年需每年动态更新数据库信息

(二)加强技术创新研究工作。

在已完成的1:5万地质灾害风险普查的基础上,2023年完成江州区15万地质灾害风险普查成果的集成和应用研究,早期识别江州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科学划分地质灾害风险区,为地质灾害双控管理、气象预警、监测预警、综合治理等工作夯实基础。

专栏6             防灾技术创新研究工作部署

01.地质灾害智控中心建设

2022年末,配合建设完成广西地质灾害防治综合管理平台,实现区、市、江州区数据库三级联动,2023年至2025年,动态更新地灾隐患点数据库。

02.互联与短信应用、APP开发

为各级防灾人员提供精细化管理手段和应用APP,开发微信公众号,推动社会公众便捷化防灾避灾,到2025年,全体监测员、监测责任人、分管工作人员均安装使用地灾智防”APP,规划期末完成250人次APP安装。

03.防灾技术创新研究

2023年,完成江州区15万地质灾害风险普查成果的集成和应用研究。


第五章 资金估算、资金筹措

一、投资估算

照以往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宣传培训、综合防治工程等经费使用情况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预算定额标准的通知》(桂财资环【2020】6号文),估算我区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工作经费约为3209万元。具体为:

1.隐患识别与风险调查经费概算208万元。其中: 2023年度开展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核查经费16万元;2024年度开展的地质灾害高、中风险区精细化调查经费160万元;2024至2025年开展的地质灾害“三查”工作经费32万元(16万元/年)。

2.监测预警与智控建设经费概算288万元。其中:2023至2025年开展县级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18万元(6万元/年);地质灾害隐患技防监测点建设经费约240万元;2023至2025年开展风险数据库年度动态更新经费30万元(10万元/年)。

3.能力建设经费概算85万元,其中: 2024年完成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双区管控模式建设经费10万元;2023至2025年开展专业技术队伍包干到县(区)技术服务费用15万元(5万元/年*县);2023至2025年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经费30万元(10万元/年*县);2023至2025年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演练经费30万元(10万元/年*县)。

4.综合治理经费概算2578万元。其中:地质灾害工程治理经费2420万元(11处,平均220万元/处);应急排危除险经费20万元(每处预计20万,预计1处);2024年至2025年开展工程巡查、维护经费138万元(工程治理11处,应急排险1处,总计12处)。

5.防灾技术创新研究经费概算50万元,其中:地质灾害风险智能管控平台已完成,另地质灾害防治技术创新研究经费50万元

2        规划期内(2023-2025年)江州区地质灾害防治经费估算表

类别

主要指标

工程量

经费估算(万元)

经费来源(万元)

备注

争取上级财政

市级

县(市、区)级

隐患识别与风险调查

01.年度地质灾害隐患点核查(个)

1

16

0

0

16

2023年度开展

02.年度地质灾害高、中风险区精细化调查(个)

1

160

80


80

2024年度开展,2024年底完成

03地质灾害“三查”(年度)

2

32

0

0

32

2024-2025年,16万元/

小计

208

80

0

128


监测预警与智控建设

04.县级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覆盖率(年)

3

18

0

0

18

2023-2025年,6万元/

05.地质灾害隐患技防监测点(处)

24

240

240

0

0

中央资金,每处约10万元

06.风险数据库年度动态更新(年)

3

30

0

0

30

2023-2025年,10万元/年 

07地灾智防”APP使用人数(人)

250

0

0

0

0

配合自治区建成“地灾智防”APP

小计

288

240

0

48


能力建设

08.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双区管控模式(年)

1

10

0

0

10

2025年,10万元/*

09.专业技术队伍包干到县(年)

3

15

0

0

15

2023-20255万元/*

10.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年)

3

30

0

0

30

2023-2025年,每个县(市、区)每年培训1场次,平均每场80人。

11.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演练(场/年)

3

30

0

0

30

2023-2025年,每年举行1场县级以上演练,微型演练视具体情况而定。

小计

85

0

0

85


综合治理

12.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处)

11

2420

1600

580

240

预估,平均220万元/处,30人以下的由江州区财政出资进行治理,30人以上的可申请上级资金。

13.应急排危除险(处)

1

20

0

0

20

预估,平均20万元/处,30人以下的由江州区财政出资进行治理,30人以上的可申请上级资金。

14.工程巡查、维护(处)

23

138

0

0

138

2024年至2025年实施巡查维护,预估每处3万元/

小计

2578

1600

580

398


防灾技术创新研究

15.地质灾害防治技术创新研究(项、组)

1

50

50

0

0

15万地质灾害风险普查成果的集成和应用研究

小计

50

50

0

0


合计

3209

1970

580

659


二、资金筹措

1.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地质灾害监测点布设、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体系建设等费用,积极申请中央、自治区财政支持。

2.因自然因素形成的地质灾害隐患的治理经费,由各级人民政府从财政预算中列支。基本原则是: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的治理积极申请中央、自治区财政补助;中型、小型地质灾害隐患的治理经费,由市与江州区财政按照《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州区自然资源领域市级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崇政办发〔2021〕12号)要求,承担各自相应责任。

3.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的治理经费,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方(单位、组织或个人)负责。

4.因铁路、公路、巷道、水利、住建、电力、通讯、市政建设、建筑弃土等工程建设项目引发的地质灾害,治理经费及防治任务由其相应的主管部门按照法律法规督促项目业主负责。

5.因“人防工程”等公共设施建设工程引发的地面塌陷、膨胀土胀缩变形造成居民搬迁的费用由辖区人民政府负责,因采矿作业引发地质灾害造成居民搬迁的费用原则上由矿山企业负责。

6.江州区人民政府要将搬迁避让及治理工程与城镇建设、乡村振兴建设、山水林田湖生态修复工程等结合起来,多方筹措资金。

7.鼓励社会投资。根据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有关单位和企业投资地质灾害治理项目。通过政策扶持引导,鼓励受灾搬迁户自力更生,自己筹资建新房,改造危房;通过工程、矿山等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责成建设项目业主投资,采取措施治理建设工程区的地质环境,防治可能危害到项目建设区的地质灾害。


第六章 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夯实主体责任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防灾减灾救灾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严格落实各级主体责任,狠抓隐患核查,强化监测预警,落实应急预案,既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又防灾有方、治灾有法、救灾有略。各地要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防早防全,抓深抓实,落实落细,织牢天网,扎紧人络,着力防范化解地质灾害风险挑战,切实减轻地质灾害危害,积极防范、科学应对、高效处置各类突发地质灾害事件。

二、加强组织领导

我区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和组织管理,按国家、自治区和崇左市有关规定统筹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各项措施落实。

1.要落实管理机制。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法制保障”的全社会化参与的防治工作新格局,强化分级负责的政府责任体系,全面落实政府主导、行业共治、全民参与的防治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逐级负责制,确保防治责任和措施层层落到实处。

2.要做好工作计划和工作安排。江州区自然资源局、应急局要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组织制定地质灾害防治年度计划和应急预案,统筹安排各有关部门工作机制,推动形成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确保我区各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措施、任务落到实处。

三、强化制度保障

1.认真贯彻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等有关法规政策,结合我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际情况,不断健全完善配套制度,加强隐患点、风险区、防治项目信息化管理工作,推进地质灾害防治法制化、规范化和有序有效监督管理。

2.落实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双控模式,统筹协调好地质灾害防治与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建设等工作,加强风险源头管控与综合治理。

3.加强山区切坡建房地质灾害风险管控,地质灾害重点防治 (区)内原则上禁止新建房屋。其它区域从村庄规划、建设用地审批、地质灾害防治等方面完善相关制度和流程,做好地质灾害科普宣传和建房与防护技术指导,提前防范和化解地质灾害风险。

4.探索引入地质灾害保险保障相关办法。

四、统筹资金投入

1.江州区财政部门要建立完善与我市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地质灾害防治财政投入制度体系,落实财政保障机制。如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原则,在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范畴设置预备费,用于保障处置突发性地质灾害等难以预期的应急防治费用;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将年度地质灾害隐患防治、防灾减灾救灾储备物资采购、监测预报、科普宣传、教育培训、应急演练、救援队伍建设等可预期费用纳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

2.因自然因素形成的中型地质灾害隐患的治理经费,应向上级相关部门汇报,请求上级部门支持;因自然因素形成的小型地质灾害隐患的治理经费,确认为县(市、区)级财政事权,由本级财政承担支出责任。

3.各行政主管部门要依照职责分工做好本部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保障,各有关部门要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资金支持。

4.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地质灾害综合整治,积极探索地质灾害防治与生态保护修复、土地综合整治、乡村风貌改造、移民搬迁等相结合综合治理模式。

5.对人为工程与经济活动因素引发或可能遭受的地质隐患防治费用,由责任单位或者运营管理单位承担。

6.各级政府应拓展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的征收渠道,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工程建设,有效提高地质灾害防治资金的保障能力。

五、强化监督考核

建立规划实施的监测和动态评估制度,我区有关部门要加强规划实施形势分析,动态评估规划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出现的问题。加强对江州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工作的考核,结合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下达年度目标任务,开展年度考核。综合应用地质灾害防治综合管理和监测预警平台、第三方抽查、无人机巡查等手段,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技术监督。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制度,规范项目和资金管理,确保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建设廉洁、安全、高效。督促相关行业的企业和施工单位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严格落实防灾主体责任。

六、加强宣传培训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将地质灾害防治法律法规、科学知识纳入宣传培训计划,加大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力度,让地质灾害防治知识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一步增强公众对地质灾害防范避险意识;及时总结推广地质灾害防治的典型案例和创新举措,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和媒介,以典型案例进行教育宣传,营造全社会参与防灾减灾的良好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实现人人参与、人人预防的全民综合防治体系,增强全市人民防灾避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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