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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配合无证经营、非法储存等罐装液化气调查处理的公告

2026-01-20 09:47     来源:江州区城乡综合执法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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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崇左市江州区城乡综合执法管理局在执法过程中,依法扣押了一批涉及无证经营、非法储存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罐装液化气瓶。具体情况如下:

2025年10月23日,在江州区卜寨村驮灶屯扣押非法储存罐装液化气瓶53瓶。

2025年11月17日,在江州区卜寨村岜吉屯扣押非法储存罐装液化气瓶20瓶。

2025年11月17日,在江州区东盟大道扣押无证经营罐装液化气瓶113瓶。

2025年11月17日,在江州区江州镇板麦村台村屯无证经营罐装液化气瓶31瓶。

请相关当事人于2026年3月24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前往江州区城乡综合执法管理局执法大队(地址:崇左市江州区新民路24号旧法院)接受调查处理。逾期未配合调查的,我局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涉案气瓶依法处置。

详情请咨询江州区城乡综合执法管理局执法大队,联系电话:0771—7828334。

                     崇左市江州区城乡综合执法管理局

                    2026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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