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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崇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崇左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的通知》(崇政办规〔2019〕3号)文件要求,我中心对公租房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现将审核结果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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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申请人 |
申请类别 |
家庭类型 |
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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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刘东娴 |
新申请 |
新就业无房职工 |
450521********78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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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零荣昌 |
新申请 |
城市中低收入 |
452129********0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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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黄国顺 |
新申请 |
新就业无房职工 |
452130********181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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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韦银花 |
新申请 |
城市中低收入 |
452129********14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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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许文凤 |
资格复审 |
城市低保家庭 |
452129********2528 |
公示期自2025年5月20日至2025年5月27日止,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请以书面的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5年5月27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崇左市江州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邮 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联系地址:江州区建设路2号江州区住建局202办公室
邮 编:532201 联系电话:0771-7842690
如实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受法律保护。
崇左市江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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